浙江臨海污水處理費近期或上調
2011-10-17 11:00 分類:行業標準 來源:中國固廢網
日前,記者從市區(臨海市,下同)污水處理費價格調整聽證會上獲悉,市區污水處理費平均標準或從0.80元/噸調整到1.20元/噸,上調0.40元/噸。居民生活用水由0.40元/噸調整為0.55元/噸,漲幅37.5%;非經營性用水由1.00元/噸調整為1.45元/噸,漲幅45.0%;經營性用水由1.20元/噸調整為1.85元/噸,漲幅54.2%;特種行業用水由1.35元/噸調整為2.15元/噸,漲幅59.3%。
據了解,此次價格調整的原因有三:一是由于去年水價調整幅度較大,考慮到社會承受力等因素,污水處理費標準未調整到位;二是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環保廳、建設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的通知》(浙價資〔2010〕330號)和省政府督查室下發的《關于限期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的督查通知》(浙政督字〔2011〕5號)文件,要求我市的污水處理費標準必須在10月底之前調整到1.20元/噸;三是我市污水處理的資金投入不足,影響了全市的生態環境建設。另外,包括椒江區、黃巖區等在內的臺州六個縣市區也于近期對污水處理費作相應的調整。
據了解,此次價格調整的原因有三:一是由于去年水價調整幅度較大,考慮到社會承受力等因素,污水處理費標準未調整到位;二是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環保廳、建設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的通知》(浙價資〔2010〕330號)和省政府督查室下發的《關于限期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的督查通知》(浙政督字〔2011〕5號)文件,要求我市的污水處理費標準必須在10月底之前調整到1.20元/噸;三是我市污水處理的資金投入不足,影響了全市的生態環境建設。另外,包括椒江區、黃巖區等在內的臺州六個縣市區也于近期對污水處理費作相應的調整。

新修環保法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