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超采區”到底有多大?山西省將重新劃定
2011-11-18 10:04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三晉都市報
本報訊 (首席記者張曉華 通訊員 梁述杰)地下水流場在不斷改變,地下水的開采也要據此而科學地調整,否則原本可開采區反而會成了大漏洞。從11月17日起,省水文局等單位對全省地下水超采區展開劃分與評價,在對2011年現狀的地下水供水量、用水量進行調查統計基礎上,對地下水資源的可開采量、超采程度及其誘發的水生態和環境問題、超采區演化趨勢等進行評價,作為現階段地下水開發利用管理的依據。
此前,我省曾兩次開展地下水超采區評價。上世紀90年代劃定了22個超采區,范圍達10632平方公里。為此,2000年省政府辦公廳出臺規定,在地下水超采區、公共供水水源地等地區,不準增加地下水取水量,要根據當地生產、生活情況,制定恢復性措施,核減取水量,逐步達到采補平衡。2005年,我省再次對地下水超采區進行了評價,劃定21個超采區,超采面積11137平方公里。
近幾年來,我省實施興水戰略,開展了大規模的應急水源工程建設,使地表水供水能力顯著增長,關井壓采、加倍征收水資源費、提高地面水使用比重,同時全面推廣節水體系建設,實行最嚴格的地下水資源管理制度,初步建成了地下水動態監測網絡。全省大部分地區地下水位實現止降回升,2010年較2005年地下水位平均上升0.56米。
此前,我省曾兩次開展地下水超采區評價。上世紀90年代劃定了22個超采區,范圍達10632平方公里。為此,2000年省政府辦公廳出臺規定,在地下水超采區、公共供水水源地等地區,不準增加地下水取水量,要根據當地生產、生活情況,制定恢復性措施,核減取水量,逐步達到采補平衡。2005年,我省再次對地下水超采區進行了評價,劃定21個超采區,超采面積11137平方公里。
近幾年來,我省實施興水戰略,開展了大規模的應急水源工程建設,使地表水供水能力顯著增長,關井壓采、加倍征收水資源費、提高地面水使用比重,同時全面推廣節水體系建設,實行最嚴格的地下水資源管理制度,初步建成了地下水動態監測網絡。全省大部分地區地下水位實現止降回升,2010年較2005年地下水位平均上升0.5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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