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 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上調0.1元
2012-02-24 10:33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梧州日報
日前,有市民向記者反映,2月份的污水處理費比上個月提高了。2月22日,記者從市市政部門獲悉,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關于調整我區設區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從2月1日起,梧州市污水處理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每立方米提高0.1元,即調整到每立方米0.9元。目前,相關部門已經開始按照新收費標準來執行。
去年底,為抑制通脹、控制物價過快上漲,自治區物價局出臺一系列價格調控措施,其中對14個設區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從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污水處理費,2012年1月起恢復原有收費標準。這些措施的實施,為實現全區去年全年價格指數調控目標任務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鑒于我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仍十分艱巨,為完成全區“十二五”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目標要求,確保城鎮污水處理正常運營和良性發展,決定對污水處理收費進行調整。按照調整標準,梧州市污水處理費由原來的每立方米0.8元,提高到每立方米0.9元。
另外,根據自治區物價局相關通知要求,從3月1日起,梧州市將恢復執行原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據介紹,從去年7月1日起,根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持續高位運行的形勢,為減輕市直管公有住房、廉租住房住戶的經濟負擔,我市將公有住房租金標準降低10%。日前,自治區物價局下發關于恢復原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指出,鑒于目前全區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的勢頭已得到遏制,根據我區的價格形勢,決定恢復執行原公有住房租金標準。
恢復后的執行租金標準為:廉租住房方面,月租金每平方米1.5元。直管公房方面,框架結構新房,月租金每平方米3.32元;框架結構舊房,每平方米1.45元;磚混結構新房,每平方米3.23元;磚混結構舊房,每平方米1.36元;磚木結構新房,每平方米2.81元;磚木結構舊房,每平方米1.24元;簡易結構直管公房,每平方米1.02元。(梁萍 莫卓昕)
去年底,為抑制通脹、控制物價過快上漲,自治區物價局出臺一系列價格調控措施,其中對14個設區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從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污水處理費,2012年1月起恢復原有收費標準。這些措施的實施,為實現全區去年全年價格指數調控目標任務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鑒于我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仍十分艱巨,為完成全區“十二五”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目標要求,確保城鎮污水處理正常運營和良性發展,決定對污水處理收費進行調整。按照調整標準,梧州市污水處理費由原來的每立方米0.8元,提高到每立方米0.9元。
另外,根據自治區物價局相關通知要求,從3月1日起,梧州市將恢復執行原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據介紹,從去年7月1日起,根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持續高位運行的形勢,為減輕市直管公有住房、廉租住房住戶的經濟負擔,我市將公有住房租金標準降低10%。日前,自治區物價局下發關于恢復原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指出,鑒于目前全區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的勢頭已得到遏制,根據我區的價格形勢,決定恢復執行原公有住房租金標準。
恢復后的執行租金標準為:廉租住房方面,月租金每平方米1.5元。直管公房方面,框架結構新房,月租金每平方米3.32元;框架結構舊房,每平方米1.45元;磚混結構新房,每平方米3.23元;磚混結構舊房,每平方米1.36元;磚木結構新房,每平方米2.81元;磚木結構舊房,每平方米1.24元;簡易結構直管公房,每平方米1.02元。(梁萍 莫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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