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污水處理費將被減用水計劃
2012-05-03 10:01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北方網
本報5月2日訊(記者董惠)2日,記者獲悉,今年濰坊計劃征收污水處理費7606萬元。未按規定及時繳納污水處理費的單位,將被削減其原用水計劃或暫停審批其新增用水計劃申請。對于拒繳、少繳污水處理費數額較大的單位,由市征管辦或污水處理費代征單位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近日,濰坊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做好2012年市級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濰城區、奎文區、高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區域范圍內取用水的單位和個人,在坊子區、寒亭區區域范圍內其污水匯入市直管污水處理廠取用水的單位,均應繳納污水處理費。費用按用戶實際用水量計征。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9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經營服務業、工業和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1.00元。向虞河污水處理廠輸送污水的企業用水每立方米1.28元。另外,一些特種行業包括桑拿、洗浴、洗車、美容美發、優質水加工業等用水每立方米1.10元。
作為代征單位,市自來水公司、白浪河水庫管理局、峽山水庫管理局、坊子區供水總公司、寒亭區聯合潤通水務公司負責代征各自相關供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市節水辦負責代征中心城區自備井及符山水庫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市征管辦負責對各代征單位污水處理費征收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對于未按規定及時繳納污水處理費的單位,通知中也明確規定,由代征單位或市征管辦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污水處理費2‰的滯納金。而且還可削減其原用水計劃或暫停審批其新增用水計劃申請,減少供水量或限制其排水,使用自備井的,關閉其自備井。對于拒繳、少繳污水處理費數額較大的單位,由市征管辦或污水處理費代征單位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記者了解到,污水處理費是綜合水價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濰坊計劃征收7606萬元。
□相關鏈接
聲稱排得少,就是不想繳市級污水處理費年缺口達幾千萬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中心市區污水處理量逐年遞增,濰坊市財政每年用于支付市級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費用也逐年增加,2011年度為1.2億元。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于城市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公共排水管網、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等,濰坊市中心市區已開征多年城市污水處理費。2011年底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辦公室成立之前,其征收全部依靠市自來水公司、峽山水庫管理局等六家供水單位在收取水費時一并代征。
在征管過程中,由于代征單位對征繳義務人缺少必要的征繳措施,監管職能弱化等原因,相當一部分企事業單位繳費意識較差或存在認識誤區,千方百計找各種理由拒繳或少繳污水處理費,導致多年來市級污水處理費年缺口高達幾千萬元,財政補貼負擔較重。如濰坊發電廠、濰坊鋼廠等高水耗企業,每年用水量均在2000萬噸左右,多年來,企業一直以排水量小或基本不排為由拒繳污水處理費,嚴重影響征收計劃完成,成為污水處理費缺口的重要原因。
針對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領域的一些不到位情況,近日濰坊市政府出臺相關政策規定,確保污水處理費應收盡收,保障城市污水集中處理正常運行。其中,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濰坊特鋼集團有限公司兩企業因用水量與其外排水量相差懸殊,由市征管辦對電廠、鋼廠分別暫按其用水量的30%、20%核定征收污水處理費。
另外,針對多水源用水戶污水處理費征收不理想的情況,目前已將城區5家多水源用戶由供水單位代征改由市征管辦直接征收。同時,市征管辦已對建筑施工臨時降排水企業、供熱企業等開征污水處理費,并逐步擴大稽查范圍,進一步減少征收盲點和空白。
本報記者董惠
近日,濰坊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做好2012年市級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濰城區、奎文區、高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區域范圍內取用水的單位和個人,在坊子區、寒亭區區域范圍內其污水匯入市直管污水處理廠取用水的單位,均應繳納污水處理費。費用按用戶實際用水量計征。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9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經營服務業、工業和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1.00元。向虞河污水處理廠輸送污水的企業用水每立方米1.28元。另外,一些特種行業包括桑拿、洗浴、洗車、美容美發、優質水加工業等用水每立方米1.10元。
作為代征單位,市自來水公司、白浪河水庫管理局、峽山水庫管理局、坊子區供水總公司、寒亭區聯合潤通水務公司負責代征各自相關供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市節水辦負責代征中心城區自備井及符山水庫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市征管辦負責對各代征單位污水處理費征收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對于未按規定及時繳納污水處理費的單位,通知中也明確規定,由代征單位或市征管辦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污水處理費2‰的滯納金。而且還可削減其原用水計劃或暫停審批其新增用水計劃申請,減少供水量或限制其排水,使用自備井的,關閉其自備井。對于拒繳、少繳污水處理費數額較大的單位,由市征管辦或污水處理費代征單位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記者了解到,污水處理費是綜合水價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濰坊計劃征收76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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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排得少,就是不想繳市級污水處理費年缺口達幾千萬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中心市區污水處理量逐年遞增,濰坊市財政每年用于支付市級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費用也逐年增加,2011年度為1.2億元。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于城市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公共排水管網、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等,濰坊市中心市區已開征多年城市污水處理費。2011年底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辦公室成立之前,其征收全部依靠市自來水公司、峽山水庫管理局等六家供水單位在收取水費時一并代征。
在征管過程中,由于代征單位對征繳義務人缺少必要的征繳措施,監管職能弱化等原因,相當一部分企事業單位繳費意識較差或存在認識誤區,千方百計找各種理由拒繳或少繳污水處理費,導致多年來市級污水處理費年缺口高達幾千萬元,財政補貼負擔較重。如濰坊發電廠、濰坊鋼廠等高水耗企業,每年用水量均在2000萬噸左右,多年來,企業一直以排水量小或基本不排為由拒繳污水處理費,嚴重影響征收計劃完成,成為污水處理費缺口的重要原因。
針對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領域的一些不到位情況,近日濰坊市政府出臺相關政策規定,確保污水處理費應收盡收,保障城市污水集中處理正常運行。其中,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濰坊特鋼集團有限公司兩企業因用水量與其外排水量相差懸殊,由市征管辦對電廠、鋼廠分別暫按其用水量的30%、20%核定征收污水處理費。
另外,針對多水源用水戶污水處理費征收不理想的情況,目前已將城區5家多水源用戶由供水單位代征改由市征管辦直接征收。同時,市征管辦已對建筑施工臨時降排水企業、供熱企業等開征污水處理費,并逐步擴大稽查范圍,進一步減少征收盲點和空白。
本報記者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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