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為還是不能為? 環保局長以身試污
2012-08-21 10:35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中國環境報
徐琦
“去核查過11次,問題都得不到解決,環保局的權威何在?”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近日在接訪中獲知,白云區某自行車廠長期排污、村民多次反映卻得不到解決。萬慶良嚴厲責問環保部門負責人,“要不要你們相關領導到村里去住一個星期,看你們受不受得了?”
一方長官沖冠一怒為污染,進而責令環保局長以身試污,這事并不新鮮。前段時間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也曾表示,要把環保局長帶頭下河游泳作為河水治理好的標準。書記一生氣,后果很嚴重。能對污染問題屢禁不絕而生氣的書記是好書記,說明這樣的領導身上流淌著關注民生的熱血,少了官官相護一團和氣的世故。但假如書記能夠進一步厘清權責關系,建立起一個權責相關、失責則失權的機制,可能生氣的機會就會少些,在這種情況下,少生氣的書記更是好書記。
乍聽起來,讓環保局長住到污染企業旁邊聞臭氣、去骯臟的河道游泳,以此激勵他們積極治污,是個好主意。不過仔細想想,未必能出實效。可以肯定地說,環保局長接受環境警示教育的次數遠遠多于一般群體,群眾向市委書記投訴環境問題之前必然也多次向環保局投訴,否則也不會有多達11次的環保核查。換句話說,即使環保局長真是消極治污,也絕非因為低估污染的嚴重性,或是沒有切膚之痛。那么,為什么環保局長對污染心知肚明卻依然無可奈何,到底是不作為還是不能為?在事實未搞清楚之前,就忙著給環保局長扣上個失職的帽子是不是有失公允?
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管是環保部門的職責,如果對于污染現狀揣著明白裝糊涂,不理不睬,不管不問,被打三百大板本不為過。然而,要求環保局長不辱使命,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就是他們無后顧之憂。倘若環保局長“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事事受牽制,自身難保,那就很難全身心投入。沒搞清內情,就站在道德高地上對環保局長指手劃腳,在一旁偷笑的很可能才是真正的元兇。
“不批不讓睡覺,批了睡不著覺”,這是一些地方環保局長面臨的尷尬。一方面,污染治理是當前中國的熱門功課,公眾不斷提升的環境質量要求與現實的環境狀況之間的矛盾,使環保局長們壓力很大。尤其是在污染事故高發時期,稍有閃失,首先頂雷的都是環保局長。環保局長可謂如履薄冰,不敢對本職工作有絲毫懈怠。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環境管理仍是人治,而非法治。在屁股決定腦袋的官場哲學中,環保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局長的官帽子握在地方政府手中,當然得一切行動聽指揮。為了GDP的需要,為了地方政府的政績,環保局很大程度上只能對污染企業睜只眼閉只眼。誠然,污染企業在老百姓眼中是罪惡之源,但是在一些政府官員眼里,卻是寶貝兒一般,只因為能帶來值得炫耀的政績。有這樣的政府充當保護傘,環保局就是想作為,也沒那個膽兒,沒那個權力。沒有政府的同意,哪怕重罰一個污染企業,環保局也是做不到的。如此一來,保官帽還是保民生,對環保局長而言,成了二者只能選其一的選擇題。長期如此,地方官員對于環境問題就會慣于輕視怠慢,環保部門執法就會無所適從,污染企業排污就會有恃無恐。
駐廠聞臭、下水游泳這樣做法,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種行為藝術,對于印證環境治理成效更具噱頭,但是對于促進環保工作本身而言,實質意義實在有限。環保工作絕不該限于表態,更重要的是扎扎實實的工作。如果一定要以這種立軍令狀的方式去督促治污,倒不如多鼓勵一些書記、市長先去試試。
“去核查過11次,問題都得不到解決,環保局的權威何在?”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近日在接訪中獲知,白云區某自行車廠長期排污、村民多次反映卻得不到解決。萬慶良嚴厲責問環保部門負責人,“要不要你們相關領導到村里去住一個星期,看你們受不受得了?”
一方長官沖冠一怒為污染,進而責令環保局長以身試污,這事并不新鮮。前段時間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也曾表示,要把環保局長帶頭下河游泳作為河水治理好的標準。書記一生氣,后果很嚴重。能對污染問題屢禁不絕而生氣的書記是好書記,說明這樣的領導身上流淌著關注民生的熱血,少了官官相護一團和氣的世故。但假如書記能夠進一步厘清權責關系,建立起一個權責相關、失責則失權的機制,可能生氣的機會就會少些,在這種情況下,少生氣的書記更是好書記。
乍聽起來,讓環保局長住到污染企業旁邊聞臭氣、去骯臟的河道游泳,以此激勵他們積極治污,是個好主意。不過仔細想想,未必能出實效。可以肯定地說,環保局長接受環境警示教育的次數遠遠多于一般群體,群眾向市委書記投訴環境問題之前必然也多次向環保局投訴,否則也不會有多達11次的環保核查。換句話說,即使環保局長真是消極治污,也絕非因為低估污染的嚴重性,或是沒有切膚之痛。那么,為什么環保局長對污染心知肚明卻依然無可奈何,到底是不作為還是不能為?在事實未搞清楚之前,就忙著給環保局長扣上個失職的帽子是不是有失公允?
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管是環保部門的職責,如果對于污染現狀揣著明白裝糊涂,不理不睬,不管不問,被打三百大板本不為過。然而,要求環保局長不辱使命,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就是他們無后顧之憂。倘若環保局長“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事事受牽制,自身難保,那就很難全身心投入。沒搞清內情,就站在道德高地上對環保局長指手劃腳,在一旁偷笑的很可能才是真正的元兇。
“不批不讓睡覺,批了睡不著覺”,這是一些地方環保局長面臨的尷尬。一方面,污染治理是當前中國的熱門功課,公眾不斷提升的環境質量要求與現實的環境狀況之間的矛盾,使環保局長們壓力很大。尤其是在污染事故高發時期,稍有閃失,首先頂雷的都是環保局長。環保局長可謂如履薄冰,不敢對本職工作有絲毫懈怠。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環境管理仍是人治,而非法治。在屁股決定腦袋的官場哲學中,環保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局長的官帽子握在地方政府手中,當然得一切行動聽指揮。為了GDP的需要,為了地方政府的政績,環保局很大程度上只能對污染企業睜只眼閉只眼。誠然,污染企業在老百姓眼中是罪惡之源,但是在一些政府官員眼里,卻是寶貝兒一般,只因為能帶來值得炫耀的政績。有這樣的政府充當保護傘,環保局就是想作為,也沒那個膽兒,沒那個權力。沒有政府的同意,哪怕重罰一個污染企業,環保局也是做不到的。如此一來,保官帽還是保民生,對環保局長而言,成了二者只能選其一的選擇題。長期如此,地方官員對于環境問題就會慣于輕視怠慢,環保部門執法就會無所適從,污染企業排污就會有恃無恐。
駐廠聞臭、下水游泳這樣做法,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種行為藝術,對于印證環境治理成效更具噱頭,但是對于促進環保工作本身而言,實質意義實在有限。環保工作絕不該限于表態,更重要的是扎扎實實的工作。如果一定要以這種立軍令狀的方式去督促治污,倒不如多鼓勵一些書記、市長先去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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