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近300家企業投保環境污染強制險
2013-03-27 10:29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給排水設備網
近年來,人們的環保意識已逐步加強,環保問題也成為十八大的重要議題之一,并首次把“美麗中國”作為未來生態文明建設的宏偉目標。然而,環境污染的事件卻時有發生,如轟動一時的黃河水污染賠償案等等。這些污染事件不僅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給人身健康帶來了危害,而且巨額賠償也對相關企業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
日前,環保部與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首次提出在涉重金屬企業和石油化工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這是繼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強制險后,我國推廣實施的第二個全國性強制險。記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我國已在10多個省區市開展了環境污染強制保險試點工作,四川省便是其中之一,目前省內投保企業已接近300家。
【政策解讀】重金屬企業納入強制投保范圍
據了解,早在2007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保監會就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啟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2008年,中國首個“污染事故”賠償險在湖南株洲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正式走入了人們的視野。5年來,該險種在中國的投保企業達2000多家,承保金額近200億元。
而此次兩部委聯合印發的《指導意見》,是該項險種試點推進以來,首次采取強制形式。《指導意見》明確了強制投保企業的范圍:一是涉重金屬企業。包括重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鉛蓄電池制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行業內涉及重金屬污染物產生和排放的企業。二是按地方有關規定已被納入投保范圍的企業,都應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三是其他高環境風險企業。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推出環境污染強制保險,是要通過這一機制,對潛在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企業進行經濟上的制約。該負責人強調,對保險企業來說,承保前會綜合評估企業的風險,對于安全生產意識差、相應的安全設施落后的企業可能會拒保,降低承保后產生環境污染事件的可能。下一步,保監會或將對環境污染強制保險可能的支持政策作進一步的研究,如能否通過補貼政策或基金的方式來扶持其發展,進一步通過有效支持手段扶持保險企業。
【當地情況】四川省近300家企業投保保額數億元
據記者昨日了解,四川省是于2011年開始試水環境污染責任險,并確定了首批99家企業作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單位,其中試點企業最多的在德陽。隨后,通過保險公司自主報名、綜合比選,省環保廳最終向試點企業推薦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作為試點的承保單位。截至去年12月末,四川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企業從最初的99家已擴大到287家,涉及的試點企業范圍逐步擴大,涉及能源、化工、印染、冶煉、醫藥等多個極易發生污染事故的行業。
從目前試點階段來看,主要還是由各保險公司推出各自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并未像交強險那樣規范為統一險種。對此,人保財險四川省分公司相關人士表示,強制試點工作剛剛開始,統一規范險種需要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成都市環保局相關人士也表示,四川省、成都正在對《指導意見》要求的相關內容進行部署,很快便有具體落實細則出臺。
記者從作為承包單位之一的人保財險四川省分公司了解到,該公司目前推出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主要承擔企業在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由于突發意外事故導致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泄漏、溢出或滲漏,經國家縣級以上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或具有相關資質的鑒定機構依法認定為環境污染事故的,造成承保區域內的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障額度從100萬到數千萬、上億元不等,每次事故每人傷亡責任限額從5萬元以上不等,另外還承擔除污費用等,法律費用也有承擔。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自主選擇不同的責任限額作為轉嫁環境污染風險的保障額度。截至2012年末,分公司共為四川省135家企業提供了2.5億元的風險保障。
【業內聲音】配套法律法規還需進一步完善
隨著《指導意見》的出臺,業內開始傳出一種聲音:“作為國內第二個強制性保險,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將給保險公司帶來機遇,對承保的財險公司將形成潛在保費來源。”據了解,目前我國責任保險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未來空間很大。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強制責任和保證保險收入合計占總保費收入的比重還不到3%,2011年這兩項收入占比也僅4.5%。
不過,成都保險業人士表示,強制責任保險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雖然能促進新的業務增長,但環境污染責任險畢竟是一個小險種,其所帶來的直接保費占比不會太高。同時保險公司需加強風險控制意識,因環境污染責任險屬于長尾風險。“同時,在高環境風險行業推廣實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如果只是一個《指導意見》,很難做,要搞強制性必須有法律依據,否則企業不會接受的,而想要立法的話,是一件很復雜的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涉重金屬企業和石油化工等企業購買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并非意味著就“萬事大吉”。對于被保險企業生產流程本身固有的原因導致的累進式、漸變式污染;因環境污染間接受損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罰款、懲罰性賠償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保險公司都是不予賠付的。
他山之石>>>
陜西試點“環境污染強制險” 最高可賠6000萬
在環保部與保監會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后,近日,陜西省環保廳和保監局率先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啟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首批試點企業594家,年賠償限額最高6000萬元。
按照陜西省的實施辦法,該省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各檔基準值均不超過2.3%。根據企業規模、行業特點、風險等級等因素,在該檔次的基準費率基礎上進行調整,系數不超過±50%。每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共設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4000萬元、6000萬元9檔。參保企業按照生產經營規模和環境風險等級選擇相應責任賠償限額,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全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的50%,其中人員死亡、傷殘每人賠償限額是50萬元。
日前,環保部與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首次提出在涉重金屬企業和石油化工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這是繼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強制險后,我國推廣實施的第二個全國性強制險。記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我國已在10多個省區市開展了環境污染強制保險試點工作,四川省便是其中之一,目前省內投保企業已接近300家。
【政策解讀】重金屬企業納入強制投保范圍
據了解,早在2007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保監會就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啟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2008年,中國首個“污染事故”賠償險在湖南株洲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正式走入了人們的視野。5年來,該險種在中國的投保企業達2000多家,承保金額近200億元。
而此次兩部委聯合印發的《指導意見》,是該項險種試點推進以來,首次采取強制形式。《指導意見》明確了強制投保企業的范圍:一是涉重金屬企業。包括重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鉛蓄電池制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行業內涉及重金屬污染物產生和排放的企業。二是按地方有關規定已被納入投保范圍的企業,都應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三是其他高環境風險企業。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推出環境污染強制保險,是要通過這一機制,對潛在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企業進行經濟上的制約。該負責人強調,對保險企業來說,承保前會綜合評估企業的風險,對于安全生產意識差、相應的安全設施落后的企業可能會拒保,降低承保后產生環境污染事件的可能。下一步,保監會或將對環境污染強制保險可能的支持政策作進一步的研究,如能否通過補貼政策或基金的方式來扶持其發展,進一步通過有效支持手段扶持保險企業。
【當地情況】四川省近300家企業投保保額數億元
據記者昨日了解,四川省是于2011年開始試水環境污染責任險,并確定了首批99家企業作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單位,其中試點企業最多的在德陽。隨后,通過保險公司自主報名、綜合比選,省環保廳最終向試點企業推薦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作為試點的承保單位。截至去年12月末,四川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企業從最初的99家已擴大到287家,涉及的試點企業范圍逐步擴大,涉及能源、化工、印染、冶煉、醫藥等多個極易發生污染事故的行業。
從目前試點階段來看,主要還是由各保險公司推出各自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并未像交強險那樣規范為統一險種。對此,人保財險四川省分公司相關人士表示,強制試點工作剛剛開始,統一規范險種需要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成都市環保局相關人士也表示,四川省、成都正在對《指導意見》要求的相關內容進行部署,很快便有具體落實細則出臺。
記者從作為承包單位之一的人保財險四川省分公司了解到,該公司目前推出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主要承擔企業在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由于突發意外事故導致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泄漏、溢出或滲漏,經國家縣級以上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或具有相關資質的鑒定機構依法認定為環境污染事故的,造成承保區域內的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障額度從100萬到數千萬、上億元不等,每次事故每人傷亡責任限額從5萬元以上不等,另外還承擔除污費用等,法律費用也有承擔。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自主選擇不同的責任限額作為轉嫁環境污染風險的保障額度。截至2012年末,分公司共為四川省135家企業提供了2.5億元的風險保障。
【業內聲音】配套法律法規還需進一步完善
隨著《指導意見》的出臺,業內開始傳出一種聲音:“作為國內第二個強制性保險,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將給保險公司帶來機遇,對承保的財險公司將形成潛在保費來源。”據了解,目前我國責任保險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未來空間很大。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強制責任和保證保險收入合計占總保費收入的比重還不到3%,2011年這兩項收入占比也僅4.5%。
不過,成都保險業人士表示,強制責任保險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雖然能促進新的業務增長,但環境污染責任險畢竟是一個小險種,其所帶來的直接保費占比不會太高。同時保險公司需加強風險控制意識,因環境污染責任險屬于長尾風險。“同時,在高環境風險行業推廣實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如果只是一個《指導意見》,很難做,要搞強制性必須有法律依據,否則企業不會接受的,而想要立法的話,是一件很復雜的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涉重金屬企業和石油化工等企業購買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并非意味著就“萬事大吉”。對于被保險企業生產流程本身固有的原因導致的累進式、漸變式污染;因環境污染間接受損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罰款、懲罰性賠償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保險公司都是不予賠付的。
他山之石>>>
陜西試點“環境污染強制險” 最高可賠6000萬
在環保部與保監會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后,近日,陜西省環保廳和保監局率先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啟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首批試點企業594家,年賠償限額最高6000萬元。
按照陜西省的實施辦法,該省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各檔基準值均不超過2.3%。根據企業規模、行業特點、風險等級等因素,在該檔次的基準費率基礎上進行調整,系數不超過±50%。每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共設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4000萬元、6000萬元9檔。參保企業按照生產經營規模和環境風險等級選擇相應責任賠償限額,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全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的50%,其中人員死亡、傷殘每人賠償限額是50萬元。

新老水廠糾紛致農村飲水工程擱淺
不毛之地長出綠色之城——探訪我國生態城市“示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