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開征漸行漸近
2015-04-08 11:07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通過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強調政府投資條例、環境保護稅法等盡快提請審議。結合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的“做好環保稅立法工作”,可以看出我國全面開征環保稅已是箭在弦上。
中央財經大學財稅研究所副所長、教授白彥鋒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環保稅本身具有一種宣示效應,在我國環境壓力比較大的情況下,它表明的是一種態度,那就是我們不歡迎不顧及生態文明底線、不顧及環境容量上限單純追求GDP的企業發展模式。其次,環保稅就是強調國家將來要大力發展“互聯網++”這樣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從而表明了未來國家的發展重點和著力點在什么地方。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對本報記者表示,環保稅只是一個手段,通過對排放的污染物定價,讓污染者增加成本,從而減少污染,從這個角度來看,叫“污染物排放稅”可能更合適。
當前環境壓力下的必然產物
2015年1月1日新《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被稱之為“史上最嚴”。為什么在此基礎上還要出臺環保稅?對此,白彥鋒對本報記者表示,新《環境保護法》主要強調的是通過懲罰等非常規手段來促進環保,而環保稅則是常態下的經濟調節手段。他認為,環保稅之所以廣泛受關注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首先,環保稅直接針對企業,關系到企業的支出成本和發展規劃,受到企業廣泛關注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其次,2006年,國務院頒布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全國國土空間被統一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大類主體功能區。從這個意義上說,大部分中西部地區是以犧牲自己的GDP為代價的,是有自己的生態紅利的。環保稅一旦征收,是不是會轉移支付給中西部地區用于其發展,這是中西部地區比較關注環保稅的一個重要原因。
再次,環保稅還涉及碳稅,而碳稅于我國是有國際承諾的,涉及到國際信譽,比較復雜。2014年11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中美兩國政府在北京發表《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年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
“一個稅種出臺是一件大事,要求政府稅收部門與企業均認同。而且,政府應該證明將要實行的政策比已經實行的政策要好,要論證清楚。如果不能證明,則要慎重,否則不宜盲目出臺。”宋國君強調。
環保稅一旦開征,將如何使用?針對這個問題,宋國君表示,如果開征環保稅,而收稅之后又去補貼污染企業,則明顯違背國際上通行的污染者付費原則。收稅是強制措施,如果污染物控制成本低于稅收,企業會改變行為,反之則只是多繳稅而已。所以環保稅只是間接措施,根本措施還是應該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
所謂排污許可證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環境排放各種污染物的單位或個人,都必須事先向環境保護部門辦理申領排污許可證手續,經環境保護部門批準獲得排污許可證后方能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我個人不太支持專款專用,如果只用于環保,那其他稅如增值稅、消費稅等就不用于環保了嗎?如果環保稅征收了100個億,而環保投入需要200個億,那咋辦?從這個角度來說,環保稅的用途需要頂層設計、統籌,這也體現了財政本身調配資源的用途。”白彥鋒表示。
關于環保稅的性質,白彥鋒認為,環保稅不應該是地方稅。污染是跨區域的,所以環保稅應該是共享稅或中央稅。
“開始時稅負應該低一些,畢竟經濟目前處于下行,應該是循序漸進的一個過程。”白彥鋒說。
記者了解到,財政部在環保稅課題研究中曾建議,環保稅應爭取在2015年完成相關立法程序,在2016年正式開征,征收初期可考慮在現行已提高的排污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再提高一倍或更高;在2018年進一步提高煤炭資源稅和環保稅稅率;在“十三五”后期(2019年—2020年)開征較低稅率水平的碳稅。
對企業既是沖擊,也是機遇
征收環保稅無疑將對改善我國環境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同時環保稅的征收還將有助于解決我國環保資金匱乏等問題。
“征收環保稅,增加了企業成本,但是卻有利于環保產業發展,同時促使污染企業轉向更清潔能源,從而倒逼企業進行改革,使經濟有了新的增長點。同時,也為更加寬泛的綠色產業提供更多機會。”白彥鋒表示。
環保稅對企業帶來的既有沖擊,也有新的機遇。
根據相關研究,新的稅收政策的負面影響主要體現在對物價和企業總稅負的提升上,但也會帶來新的機遇。財政部完成的最新課題研究成果《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的財稅政策研究》認為,由于煤炭使用成本上升,將會提升其他替代能源的競爭力,更優質能源的使用會促進其他行業的發展。長期來看,征稅以后包括GDP在內的宏觀經濟指標都將受益。實際GDP在2020年、進出口在2025年、總消費在2030年長期效應開始顯現,征稅的負面影響將開始轉變成正面影響。
“環保稅一旦實施,在現階段,納稅主體無疑應是大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則比較少,居民個人消費污染則根本未予考慮,但這有違公平的原則。”宋國君表示。
中央財經大學財稅研究所副所長、教授白彥鋒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環保稅本身具有一種宣示效應,在我國環境壓力比較大的情況下,它表明的是一種態度,那就是我們不歡迎不顧及生態文明底線、不顧及環境容量上限單純追求GDP的企業發展模式。其次,環保稅就是強調國家將來要大力發展“互聯網++”這樣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從而表明了未來國家的發展重點和著力點在什么地方。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對本報記者表示,環保稅只是一個手段,通過對排放的污染物定價,讓污染者增加成本,從而減少污染,從這個角度來看,叫“污染物排放稅”可能更合適。
當前環境壓力下的必然產物
2015年1月1日新《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被稱之為“史上最嚴”。為什么在此基礎上還要出臺環保稅?對此,白彥鋒對本報記者表示,新《環境保護法》主要強調的是通過懲罰等非常規手段來促進環保,而環保稅則是常態下的經濟調節手段。他認為,環保稅之所以廣泛受關注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首先,環保稅直接針對企業,關系到企業的支出成本和發展規劃,受到企業廣泛關注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其次,2006年,國務院頒布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全國國土空間被統一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大類主體功能區。從這個意義上說,大部分中西部地區是以犧牲自己的GDP為代價的,是有自己的生態紅利的。環保稅一旦征收,是不是會轉移支付給中西部地區用于其發展,這是中西部地區比較關注環保稅的一個重要原因。
再次,環保稅還涉及碳稅,而碳稅于我國是有國際承諾的,涉及到國際信譽,比較復雜。2014年11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中美兩國政府在北京發表《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年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
“一個稅種出臺是一件大事,要求政府稅收部門與企業均認同。而且,政府應該證明將要實行的政策比已經實行的政策要好,要論證清楚。如果不能證明,則要慎重,否則不宜盲目出臺。”宋國君強調。
環保稅一旦開征,將如何使用?針對這個問題,宋國君表示,如果開征環保稅,而收稅之后又去補貼污染企業,則明顯違背國際上通行的污染者付費原則。收稅是強制措施,如果污染物控制成本低于稅收,企業會改變行為,反之則只是多繳稅而已。所以環保稅只是間接措施,根本措施還是應該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
所謂排污許可證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環境排放各種污染物的單位或個人,都必須事先向環境保護部門辦理申領排污許可證手續,經環境保護部門批準獲得排污許可證后方能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我個人不太支持專款專用,如果只用于環保,那其他稅如增值稅、消費稅等就不用于環保了嗎?如果環保稅征收了100個億,而環保投入需要200個億,那咋辦?從這個角度來說,環保稅的用途需要頂層設計、統籌,這也體現了財政本身調配資源的用途。”白彥鋒表示。
關于環保稅的性質,白彥鋒認為,環保稅不應該是地方稅。污染是跨區域的,所以環保稅應該是共享稅或中央稅。
“開始時稅負應該低一些,畢竟經濟目前處于下行,應該是循序漸進的一個過程。”白彥鋒說。
記者了解到,財政部在環保稅課題研究中曾建議,環保稅應爭取在2015年完成相關立法程序,在2016年正式開征,征收初期可考慮在現行已提高的排污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再提高一倍或更高;在2018年進一步提高煤炭資源稅和環保稅稅率;在“十三五”后期(2019年—2020年)開征較低稅率水平的碳稅。
對企業既是沖擊,也是機遇
征收環保稅無疑將對改善我國環境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同時環保稅的征收還將有助于解決我國環保資金匱乏等問題。
“征收環保稅,增加了企業成本,但是卻有利于環保產業發展,同時促使污染企業轉向更清潔能源,從而倒逼企業進行改革,使經濟有了新的增長點。同時,也為更加寬泛的綠色產業提供更多機會。”白彥鋒表示。
環保稅對企業帶來的既有沖擊,也有新的機遇。
根據相關研究,新的稅收政策的負面影響主要體現在對物價和企業總稅負的提升上,但也會帶來新的機遇。財政部完成的最新課題研究成果《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的財稅政策研究》認為,由于煤炭使用成本上升,將會提升其他替代能源的競爭力,更優質能源的使用會促進其他行業的發展。長期來看,征稅以后包括GDP在內的宏觀經濟指標都將受益。實際GDP在2020年、進出口在2025年、總消費在2030年長期效應開始顯現,征稅的負面影響將開始轉變成正面影響。
“環保稅一旦實施,在現階段,納稅主體無疑應是大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則比較少,居民個人消費污染則根本未予考慮,但這有違公平的原則。”宋國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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