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嚴查排污超標 掛牌督辦9污水處理廠
2015-06-24 09:20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中國經營網
今日,環保部向媒體通報5月份處理的群眾和媒體反應的環境案件時提到,北京市環保局近期將約談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公司。
環保部稱,北京城市排水集團下屬的通州區次渠污水處理廠存在出水長期超標排放、污水處理系統老化、出水在線監測系統不規范、含鋅污泥處置存在環境安全風險問題。
環保部稱,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已經向通州區政府進行了反饋,要求通州區認真做好整改工作,落實整改責任,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
根據環保部的部署,北京市環保局將進一步督辦落實此案件,加強對光機電基地的環境監管,對鋅含量異常問題進行排查,嚴查進水水質;對次渠污水處理廠及相關企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符合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的情形應當及時移送;近期對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公開約談。
根據環保部近日公布的2014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八家中央企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及對《“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年度落實檢查情況,除北京通州區次渠污水處理廠外,還有河北保定市溪源污水處理廠、河北滄州市運西污水處理廠、山西晉中市壽陽污水處理廠、遼寧鞍鋼西大溝污水處理廠、上海奉賢東部污水處理廠、安徽池州市城東污水處理廠、江西南昌市瑤湖污水處理廠、湖北天門市黃金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被掛牌督辦,責令6個月內完成整改任務。
環保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司長劉炳江稱,少數地方和企業在總量減排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因此決定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落實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掛牌督辦整改任務的河北秦皇島、遼寧營口、湖南張家界等3城市,自公布之日起暫停審批新增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對未完成年度減排目標,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燃煤機組脫硝設施建設嚴重滯后、超標排放問題突出的山東濱州市,自公布之日起暫停審批除節能減排及民生項目之外的建設項目環評。
劉炳江稱,對目標責任書重點項目未按要求在2014年底前投運并達到規定的脫硫效率,或所屬企業脫硫脫硝設施建設普遍滯后、超標排放問題突出的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山東魏橋創業集團有限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暫停審批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
此外,對脫硫脫硝設施未按要求建設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的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大同煤礦集團大唐熱電有限公司和同達熱電有限公司、大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粵電集團有限公司、江蘇華爾潤集團有限公司、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泰化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宣化鋼鐵公司、吉林油田熱電廠、鄭州新力電力有限公司、湖北武漢乙烯公司、陜西韓城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新疆神火煤電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兵團農六師煤電有限公司、兵團天富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業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追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其中享受環保電價補貼的,由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自今年1月1日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 根據1-4月調度情況,全國范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160件,罰款數額達11229.51萬元,個案罰款數額最高為1580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186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698件;移送行政拘留共437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429件。
鄒首民介紹,全國范圍內,河南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6件,罰款金額共計2911.59萬元;江蘇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4件,罰款金額共計988.13萬元;內蒙古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0件,罰款金額共計600萬元;遼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18件,罰款金額共計839萬元;河北實施按日連續處罰8件,罰款金額共計1414.68萬元;陜西實施按日連續處罰5件,罰款金額共計1869.86萬元,個案最高1580萬元。浙江實施查封、扣押496件,占全國1-4月查封、扣押案件總數的42%;移送行政拘留98件。廣東省實施查封、扣押154件。江西實施限產停產99件。

評論:打贏水污染治理“命運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