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服務十條”助力高質量發展
2018-09-07 10:22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中國環境報
依法依規監管 有力有效服務
中國環境報記者李莉 范曉黎
江蘇省環保廳日前對外發布《全省環保系統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服務十條”)。
制定全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細則、實現環評審批時限減半、建立環境應急管控差別化執行機制……縱覽“服務十條”,主要是以“依法依規監管、有力有效服務”為理念,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江蘇高質量發展出臺了一系列具體、務實,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措施。
“‘服務十條’將充分發揮環保的職能作用,一手抓監管,一手抓服務,以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的底色,更好地服務江蘇經濟社會的發展,為江蘇發展注入綠色基因和綠色動力。”江蘇省環保廳辦公室主任湯浩告訴記者。
審批時限壓減一半
值得關注的是,“服務十條”中多條措施圍繞制度建設下功夫,不僅在優化環境要素資源配置、深化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做出了切實可見的提升,還將建立差別化機制,為環境守法企業營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
據江蘇省環保廳規劃財務處處長陸繼根介紹,省環保廳正在制定全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細則,充分發揮市場在環境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在環境質量改善的前提下,將對國家鼓勵且投資總額達10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重大產業項目,項目所在地平衡排污總量指標確有困難的,由省級儲備指標幫助統籌解決。同時,在全省選擇5個~6個園區,開展環境政策和制度集成改革試點,放大政策扶持和改革集成效應。
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將落實“不見面審批”要求,進一步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大力推進環保數據與工商、稅務等部門互通共享。在確保審批質量的前提下,將審批時限由法定60個工作日壓減至30個工作日。年內出臺或完善關于規范環評中介市場、環評機構考核、環評技術評估等一系列管理辦法,重點解決環評報告書編制時間長、收費高、質量低等問題。
環保政策既要有“硬約束”,還要有“強激勵”。一方面,對“散亂污”企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堅定不移地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提高環保規范和精準執法水平,避免方法簡單粗暴。另一方面,對落實環保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地方,江蘇將按相關規定加大財政環保資金的激勵力度。對在信用評價中被評為“綠色”等級的企業,將給予優先安排環保補助資金、優先辦理環保行政許可等政策優惠。
江蘇將通過建立環境應急管控的差別化執行機制,對污染治理水平國內領先、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業或生產線,免予執行應急停產、錯峰生產等管控措施,相關名單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和行業監督。對在限期內主動查找危險廢物歷史遺留污染問題,并按標準完成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的企業,依法從輕或免于處罰。
此外,省級財政環保資金也將向環境整治任務重、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大的地區傾斜,加大對生態保護引領區、生態保護特區建設的支持力度。
實施定向精準幫扶
“充分發揮環保部門的職能作用,為地方改善環境質量、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提供具體的指導,幫助企業規避環保因素可能引發的法律或市場風險,從而增強產業競爭力,服務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這是我們環保部門為之不懈努力的重要工作,而且也能夠倒逼環保部門提升自身監管能力,提高監管執法水平。”湯浩表示,優質的服務就是高效監管。
在對環保市場主體提供支持方面,“服務十條”在加大財政環保資金支持力度外,還將不斷構建完善創新綠色經濟政策。
據了解,核心措施主要包括4個方面:一是會同相關部門出臺《關于深入推進綠色金融服務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構建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引導各類資本投入生態環保領域。二是提供“環保貸”金融產品,設立風險補償資金池,為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環保產業發展項目提供貸款增信和風險補償。三是發揮江蘇省生態環保發展基金的引導作用,幫助地方和企業解決環保融資難問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拓寬企業環保投融資渠道。四是會同相關部門全面落實環境保護稅、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完善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辦法,加大對國家級生態紅線區域的補償力度。
“服務十條”還強調了大力推動環保科技進步和環保產業發展,為重點企業、行業、區域提供精準到位的環保科技服務。省內將建立完善省級環保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定期發布先進適用的環保技術推薦目錄以及需求信息,為環保技術供需對接牽線搭橋。此外,還將不斷充實環保專家庫,組織“環境問題診療隊”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的突出問題進行定期把脈問診。
江蘇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處長蔣澄宇說,江蘇還將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體系,修訂評價細則,擴大參評企業覆蓋面,實現信用數據的實時推送、歸集入庫和動態評價,避免人為干預,讓環境評價更具說服力和公信力。
此外,“服務十條”還特別強調實施定向精準幫扶,對于位列突出環境問題“清單”上的地方和企業,應高度重視,逐個推進解決問題。建立完善省環保廳與設區市會商機制,同時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互通信息,強化聯動,密切協作,共同推進環境保護目標實現。
2018年09月07日 作者:李莉 范曉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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