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加快制定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
2011-09-16 09:34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法制網
近日,國務院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了十二個方面、50條政策措施。就此,今天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對《方案》進行了解讀。
節能減排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十一五”時期,國家第一次將能源消耗強度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
“十二五”時期,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節能減排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特別是我國節能減排工作還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推進難度增大、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基礎工作薄弱、能力建設滯后、監管不力等問題。
《方案》是推進“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明確了“十二五”節能減排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分十二個部分,共50條。十二個部分分別是: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加強節能減排管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開展省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方案》細化了“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節能減排目標。從三個方面提出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的任務。一是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將全國節能減排目標合理分解到各地區。如節能目標分解: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下降18%;北京、河北、遼寧、山東下降17%;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陜西下降16%;內蒙古、廣西、貴州、云南、甘肅、寧夏下降15%;海南、西藏、青海、新疆下降10%。二是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三是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國務院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并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
《方案》提出,一要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加快制定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二要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三要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列入國家重點環境監控的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四要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對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
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
《方案》提出充分發揮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作用,主要包括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力度,建立“領跑者”標準制度,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等。
一是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制(修)訂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建筑節能標準和設計規范,提高準入門檻。建立滿足氨氮、氮氧化物控制目標要求的排放標準。鼓勵地方依法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地方標準。二是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
節能減排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十一五”時期,國家第一次將能源消耗強度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
“十二五”時期,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節能減排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特別是我國節能減排工作還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推進難度增大、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基礎工作薄弱、能力建設滯后、監管不力等問題。
《方案》是推進“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明確了“十二五”節能減排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分十二個部分,共50條。十二個部分分別是: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加強節能減排管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開展省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方案》細化了“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節能減排目標。從三個方面提出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的任務。一是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將全國節能減排目標合理分解到各地區。如節能目標分解: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下降18%;北京、河北、遼寧、山東下降17%;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陜西下降16%;內蒙古、廣西、貴州、云南、甘肅、寧夏下降15%;海南、西藏、青海、新疆下降10%。二是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三是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國務院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并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
《方案》提出,一要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加快制定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二要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三要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列入國家重點環境監控的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四要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對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
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
《方案》提出充分發揮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作用,主要包括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力度,建立“領跑者”標準制度,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等。
一是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制(修)訂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建筑節能標準和設計規范,提高準入門檻。建立滿足氨氮、氮氧化物控制目標要求的排放標準。鼓勵地方依法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地方標準。二是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

洗衣污水須入污水收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