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明年起開展排污權交易
2012-12-19 08:49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東南商報
記者17日下午從寧波市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上獲悉,從明年1月1日起,寧波市將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
昨天的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方案及暫行辦法。有償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主要有4項,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權交易將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管委會辦公室的交易平臺統一進行,交易方式主要有“向政府儲備排污權購買”和“企業與企業間的交易”兩種。
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是運用市場機制促進污染減排和環境保護的重要舉措,是優化環境資源配置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控制污染項目、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方案,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我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將分步實施三項工作:一是實施新增排污權的交易,全市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和排污單位需要新增排污指標的,其排污權應通過交易有償取得;二是分期分批核定現有排污企業的初始排污權,并發放排污許可證;三是逐步對現有排污企業的初始排污權實行有償使用。2015年起,寧波還將推進企業間排污權指標的交易,逐步形成規范的排污權交易市場。
昨天的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方案及暫行辦法。有償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主要有4項,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權交易將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管委會辦公室的交易平臺統一進行,交易方式主要有“向政府儲備排污權購買”和“企業與企業間的交易”兩種。
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是運用市場機制促進污染減排和環境保護的重要舉措,是優化環境資源配置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控制污染項目、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方案,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我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將分步實施三項工作:一是實施新增排污權的交易,全市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和排污單位需要新增排污指標的,其排污權應通過交易有償取得;二是分期分批核定現有排污企業的初始排污權,并發放排污許可證;三是逐步對現有排污企業的初始排污權實行有償使用。2015年起,寧波還將推進企業間排污權指標的交易,逐步形成規范的排污權交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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