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15名環保局長以身試“水”
2013-09-10 09:19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星辰在線
9月7日上午,浙江金華1000多名市民橫渡蘭江,與他們一同下水的,還有蘭江上游各縣市的15名環保局正副局長,以及一名金華市副市長和蘭溪市委書記。據了解,這兩年在水環境治理上,蘭溪市花了不少功夫,關停了500多家無證加工水晶、錫箔等的作坊,今年又取締了污染企業213家。
記得今年年初,在網上“懸賞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的人曾有很多,但筆者經搜索,并未看到蘭江也在市民“懸賞”之列。可見,浙江金華的15名正副環保局長此番樂做“浪里白條”,純屬“自娛自樂”,并無“領賞”的功利目的。盡管如此,局長們能在一條兩年前污染較嚴重,擔心下水“會癢、會發炎”的河里游泳,仍然令人稱道。按照蘭溪市環保局局長施廷涌的說法,是“為了讓大家看看現在的蘭江水有多好,也激發大家的環保意識”。
局長們用自己的身體充當治污效果的試金石,跟禽流感傳言期間一些地方的畜牧局長帶頭吃雞一樣,其勇可賈,其志可嘉,其法可則。只是,公眾仍有兩點期盼;其一,“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不能曇花一現,而應堅持定期下水;其二,不能有選擇性地下河游泳,對于轄內的非疫區河流,不妨都去游一游。換言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不應只是一時一地的個例,而應成為一種常態。
公眾的期盼看似有些“得寸進尺”,實則包含著“絕知此事要躬行”的樸素道理。水質好不好,當然可用抽樣檢測的辦法測出來,甚至憑借觀測魚蝦的“土辦法”也可看出來,但如果沒有局長的“以身試水”,終究難以給職能部門留下深刻的印象。就如我們判斷一個梨子的味道,用儀器測出來的糖含量、水含量、維生素含量等,雖然精確,但終歸是一堆抽象的數據,不如直接一口咬下去測試更快捷、更直觀、更有印象。起碼這可作為一種輔助辦法,于檢測而言有百利而無一害。
其次,讓“環保局長下河游泳”常態化,對于促進污水治理具有一定鞭策作用。目前對于治污雖有多種獎罰、激勵機制,但獎得多,罰得少,且處罰多是針對被管理對象——企業。環保職能部門沒把污染降下來,甚至污染變本加厲,往往把責任推到“歷史遺留問題”上,強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而排污企業被罰幾個錢實為“羊毛出在羊身上”,相對于其生產獲利,很難產生切膚之痛,因而“排了罰,罰了排”的怪現象屢治不絕。如果增添一種鞭策方式,讓環保局長帶領排污大戶的老板們定期到所轄水域游泳,多少能讓其產生將心比心的體驗。其震懾力和教育意義,絕不是罰幾個錢所能比的。
其實,類似于“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的體驗式鞭策,在很多領域都有過實踐。比如在一些城市,行人亂穿馬路,值勤者會罰他當幾個小時的義工,現場勸導路人遵守交規;有人亂丟垃圾,管理者會罰他體驗環衛工勞動;甚至城管跟攤販還常互換角色,彼此體驗對方的酸甜苦辣,做到以心換心。環保局長既是環境的管理者,又是環境的消費者,經常下河游泳,上升到職責高度屬于體驗,回歸到生活本原屬于健身,何樂而不為呢?不敢下水,倒會讓公眾覺得蹊蹺,產生焦慮甚至怨憤,那才是反常行為。
記得今年年初,在網上“懸賞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的人曾有很多,但筆者經搜索,并未看到蘭江也在市民“懸賞”之列。可見,浙江金華的15名正副環保局長此番樂做“浪里白條”,純屬“自娛自樂”,并無“領賞”的功利目的。盡管如此,局長們能在一條兩年前污染較嚴重,擔心下水“會癢、會發炎”的河里游泳,仍然令人稱道。按照蘭溪市環保局局長施廷涌的說法,是“為了讓大家看看現在的蘭江水有多好,也激發大家的環保意識”。
局長們用自己的身體充當治污效果的試金石,跟禽流感傳言期間一些地方的畜牧局長帶頭吃雞一樣,其勇可賈,其志可嘉,其法可則。只是,公眾仍有兩點期盼;其一,“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不能曇花一現,而應堅持定期下水;其二,不能有選擇性地下河游泳,對于轄內的非疫區河流,不妨都去游一游。換言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不應只是一時一地的個例,而應成為一種常態。
公眾的期盼看似有些“得寸進尺”,實則包含著“絕知此事要躬行”的樸素道理。水質好不好,當然可用抽樣檢測的辦法測出來,甚至憑借觀測魚蝦的“土辦法”也可看出來,但如果沒有局長的“以身試水”,終究難以給職能部門留下深刻的印象。就如我們判斷一個梨子的味道,用儀器測出來的糖含量、水含量、維生素含量等,雖然精確,但終歸是一堆抽象的數據,不如直接一口咬下去測試更快捷、更直觀、更有印象。起碼這可作為一種輔助辦法,于檢測而言有百利而無一害。
其次,讓“環保局長下河游泳”常態化,對于促進污水治理具有一定鞭策作用。目前對于治污雖有多種獎罰、激勵機制,但獎得多,罰得少,且處罰多是針對被管理對象——企業。環保職能部門沒把污染降下來,甚至污染變本加厲,往往把責任推到“歷史遺留問題”上,強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而排污企業被罰幾個錢實為“羊毛出在羊身上”,相對于其生產獲利,很難產生切膚之痛,因而“排了罰,罰了排”的怪現象屢治不絕。如果增添一種鞭策方式,讓環保局長帶領排污大戶的老板們定期到所轄水域游泳,多少能讓其產生將心比心的體驗。其震懾力和教育意義,絕不是罰幾個錢所能比的。
其實,類似于“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的體驗式鞭策,在很多領域都有過實踐。比如在一些城市,行人亂穿馬路,值勤者會罰他當幾個小時的義工,現場勸導路人遵守交規;有人亂丟垃圾,管理者會罰他體驗環衛工勞動;甚至城管跟攤販還常互換角色,彼此體驗對方的酸甜苦辣,做到以心換心。環保局長既是環境的管理者,又是環境的消費者,經常下河游泳,上升到職責高度屬于體驗,回歸到生活本原屬于健身,何樂而不為呢?不敢下水,倒會讓公眾覺得蹊蹺,產生焦慮甚至怨憤,那才是反常行為。

山東污水處理產業社會投資超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