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水污染事件續:最高法做出回應
2014-07-07 09:15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鄭州晚報
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人民法院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有關情況。最高法官方微博對發布會進行了直播,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鄭學林回答了新浪微博網友關于蘭州水污染案訴訟案的問題。今年4月份,蘭州出現水污染事件之后,當地五個居民向蘭州中院提起了訴訟,但是被蘭州中院以訴訟主體不符合要求被拒絕受理。
鄭學林庭長回答稱,對這個案件,最高法院一直非常關注,環境資源審判庭在這之前也在關注這個案子。但是具體的案件,由原告起訴的法院,根據法律的規定來判斷是否應該受理,是否符合受理的條件。該受理的,他們就會受理,不該進入司法程序的,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能就不會受理。具體的案件,由當地的法院根據具體的情況來掌握和判斷。
鄭學林庭長回答稱,對這個案件,最高法院一直非常關注,環境資源審判庭在這之前也在關注這個案子。但是具體的案件,由原告起訴的法院,根據法律的規定來判斷是否應該受理,是否符合受理的條件。該受理的,他們就會受理,不該進入司法程序的,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能就不會受理。具體的案件,由當地的法院根據具體的情況來掌握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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