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飲用水一級保護區禁建無關項目
2014-11-17 10:25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廣州在線
昨日,廣東東莞市環保局發布《東莞市建設項目差別化環保準入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嚴控全市水源保護區、重點流域控制區等區域內的建設項目。
據東莞市環保局介紹,《意見》已獲市政府同意,并從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根據《意見》,東莞將對全市轄區內的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敏感區、重點流域控制區等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實行嚴格控制。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不能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不能進入,也不能改建或擴建。
東江干流、東江北干流、東江南支流的水源保護敏感區以及重要水庫集雨區和供水通道兩岸敏感區范圍內,嚴禁新建電鍍、濕式印花、漂染等重點污染項目。在污水未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截污管網的上述區域,暫停審批新建、擴建電氧化、酸洗等耗水性項目。
《意見》對東莞各個環保專業基地引進項目也有明確的規定,嚴控重點污染企業準入。虎門、長安、沙田環保(電鍍)基地只接納整合全市現有電鍍企業,不引進新建項目;麻涌電鍍基地在接納整合全市現有電鍍企業的基礎上,適當引進企業配套的新建項目,新引進的項目廢水排放量要控制在基地環評核定廢水排放量的30%以內,不能接納市外電鍍企業異地搬遷。
據東莞市環保局介紹,《意見》已獲市政府同意,并從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根據《意見》,東莞將對全市轄區內的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敏感區、重點流域控制區等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實行嚴格控制。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不能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不能進入,也不能改建或擴建。
東江干流、東江北干流、東江南支流的水源保護敏感區以及重要水庫集雨區和供水通道兩岸敏感區范圍內,嚴禁新建電鍍、濕式印花、漂染等重點污染項目。在污水未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截污管網的上述區域,暫停審批新建、擴建電氧化、酸洗等耗水性項目。
《意見》對東莞各個環保專業基地引進項目也有明確的規定,嚴控重點污染企業準入。虎門、長安、沙田環保(電鍍)基地只接納整合全市現有電鍍企業,不引進新建項目;麻涌電鍍基地在接納整合全市現有電鍍企業的基礎上,適當引進企業配套的新建項目,新引進的項目廢水排放量要控制在基地環評核定廢水排放量的30%以內,不能接納市外電鍍企業異地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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