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5家水環境違法企業被掛牌督辦
2015-05-28 10:21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海口日報
本報海口5月27日訊 (記者周曉夢)“如果排放水污染物違法企業拒不改正,按照新《環境保護法》的配套辦法,可對其執行按日計罰,甚至可罰至違法企業破產。”今天上午,省生態環境保護廳舉行我省打擊典型水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媒體通氣會,公布了一批排放水污染物違法企業名單和典型案例,該廳副廳長岳平表示將對違法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
據介紹,省生態環保廳從4月中旬部署開展此項專項行動以來,全省執法人員通過現場檢查、監督性監測、污染源在線監控、群眾投訴和媒體曝光等途徑開展水環境違法線索排查,目前,專項行動集中排查工作已結束,進入了實質性的立案查處階段。開展專項行動40天以來,全省共排查涉及排放水污染物企業395家,開展廢水排放監測248家,排查梳理出來的各類排放水污染物違法企業136家。其中,水污染物超標排放的39家, 違反“三同時”制度的90家,通過私設暗管等方式規避環保部門監管偷排廢水的7家,截至目前,共計處罰金額304.35萬元,立案136家,發處罰決定書76家。
經研究,省生態環保廳對白沙、昌江、臨高、定安四個縣的5宗屢教不改的典型案件進行掛牌督辦。這5宗典型案件分別是白沙南大洋實業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廠私設暗管偷排案、海南思遠食品有限公司長期超標排放廢水和違反“三同時”制度案、海南高遠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臺勝有限公司長期超標排放廢水案、海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貧礦新選項目重金屬超標排放案。
如何采取剛性措施進行后續監督?省生態環保廳副廳長毛東利在會上說,該廳將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工作,確保環境違法案件依法查處、執行和整改落實到位。尤其是對5宗掛牌督辦典型案件,將重點督辦實施行政處罰、按日連續計罰、限制生產措施、停產整治、查封、扣押、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等有力措施,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并通過媒體或網站向社會公開違法案件情況,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記者會上了解到,掛牌督辦案件辦結時間為5月30日前。對沒有正當理由不按要求時間辦理、拒不辦理、辦理不力或弄虛作假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據了解,水環境違法行為是我省長期抓長期存在的一個重大環境問題,也是與老百姓生產生活關系最密切、老百姓最為關注的環境問題之一。通過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突出的水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優化提升水環境質量,維護老百姓環境權益。另外,環保部門希望通過此類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行動能引起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監督,提高企業自覺履行環保法律意識;調動公眾參與維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以形成政府、企業、媒體和社會公眾維護生態環境的共同責任和合力。
據介紹,省生態環保廳從4月中旬部署開展此項專項行動以來,全省執法人員通過現場檢查、監督性監測、污染源在線監控、群眾投訴和媒體曝光等途徑開展水環境違法線索排查,目前,專項行動集中排查工作已結束,進入了實質性的立案查處階段。開展專項行動40天以來,全省共排查涉及排放水污染物企業395家,開展廢水排放監測248家,排查梳理出來的各類排放水污染物違法企業136家。其中,水污染物超標排放的39家, 違反“三同時”制度的90家,通過私設暗管等方式規避環保部門監管偷排廢水的7家,截至目前,共計處罰金額304.35萬元,立案136家,發處罰決定書76家。
經研究,省生態環保廳對白沙、昌江、臨高、定安四個縣的5宗屢教不改的典型案件進行掛牌督辦。這5宗典型案件分別是白沙南大洋實業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廠私設暗管偷排案、海南思遠食品有限公司長期超標排放廢水和違反“三同時”制度案、海南高遠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臺勝有限公司長期超標排放廢水案、海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貧礦新選項目重金屬超標排放案。
如何采取剛性措施進行后續監督?省生態環保廳副廳長毛東利在會上說,該廳將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工作,確保環境違法案件依法查處、執行和整改落實到位。尤其是對5宗掛牌督辦典型案件,將重點督辦實施行政處罰、按日連續計罰、限制生產措施、停產整治、查封、扣押、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等有力措施,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并通過媒體或網站向社會公開違法案件情況,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記者會上了解到,掛牌督辦案件辦結時間為5月30日前。對沒有正當理由不按要求時間辦理、拒不辦理、辦理不力或弄虛作假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據了解,水環境違法行為是我省長期抓長期存在的一個重大環境問題,也是與老百姓生產生活關系最密切、老百姓最為關注的環境問題之一。通過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突出的水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優化提升水環境質量,維護老百姓環境權益。另外,環保部門希望通過此類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行動能引起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監督,提高企業自覺履行環保法律意識;調動公眾參與維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以形成政府、企業、媒體和社會公眾維護生態環境的共同責任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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