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實施涪江流域生態補償制度 誰污染誰補償
2015-07-02 09:27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四川新聞網
慧聰水工業網 為進一步保護和改善涪江流域水環境質量,按照“誰污染、誰補償”、“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綿陽決定從7月1日起,在綿陽涪江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的9個縣市區、園區實施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和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
綿陽市涪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由流域范圍內的縣市區、園區和市政府共同籌集。自2015年起,實施范圍內的縣市區每年向市財政上交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金200萬元,綿陽高新區、經開區為80萬元。2015年7月1日起實施跨界斷面水質超標扣繳,縣市區每月扣繳基數為25萬元,園區每月扣繳基數為10萬元。
目前,納入實施范圍的9個縣市區、園區均設置了跨界斷面,對高錳酸鹽指數、總磷、總氮、氨氮等指標進行監測,實行達標補償和超標賠償。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地區受益程度、保護責任、經濟發展等因素,在資金分配上向上游地區和水環境生態保護整治任務重的地區傾斜。
2015年,綿陽市財政將安排涪江流域水環境生態綜合整治專項預算1000萬元,用作涪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金。三年內專項預算達到6100萬元/年、全市涪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專項資金達到1億元/年的規模。該資金主要對涪江流域上游平武、北川、江油、安縣實施生態補償,資金分配按照跨界斷面水環境質量進行考核,主要用于鄉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鄉鎮污水管網建設等水環境整治項目,以及縣市環保能力建設與環保公益宣傳培訓。“建立涪江流域生態補償制度,將有助于倒逼環境監管,強化縣市區政府治理水環境污染的主體責任,更好地保護涪江流域水環境安全。”綿陽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實施年限為2015年至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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