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是掀翻紅頂中介 今年環評又要掀什么風暴?
2016-02-29 13:26 分類:行業論文 來源:給排水設備網
陳吉寧認為,當前規劃環評落地難已經成為環評源頭預防作用發揮的“攔路虎”,如果不盡快在制度設計和執行上實現大的突破,大范圍的區域和流域環境質量惡化的趨勢將難以遏制。
春節剛過,一系列環評制度性文件密集出臺。2016年2月24日,環保部印發了《關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強空間管制、總量管控和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提升規劃環評質量,充分發揮規劃環評優化空間開發布局、推進區域環境質量改善以及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作用。
除此之外,近期的環評文件還包括《關于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工作的意見》等六個。縱觀這些環評文件,一個重要的關鍵詞,便是“規劃環評”。
圖片來自環保部
環保部近期為何頻頻出拳規劃環評?規劃環評領域有哪些動向?
規劃環評密集出拳
2015年以來,環保部在環評領域掀起了陣陣風暴。先是“紅頂中介”脫鉤,而后嚴格了環評機構資質的審批。與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出拳,意在規劃環評落地。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多次指出:污染防治,防在前、治在后,預防是環保的第一要務。這就要求通過規劃環評在決策鏈前端的早期介入,將“源頭嚴防”理念有機融入產業規劃、城市規劃、流域與區域規劃中。
近期出臺的系列環評制度性文件,則是從不同方面,促使環評可以參與宏觀綜合決策并發揮源頭預防的作用。
其中,《關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強空間管制、總量管控和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切實推進在規劃環評中嚴守“空間、總量、準入”三條紅線,提升規劃環評質量,充分發揮規劃環評優化空間開發布局、推進環境質量改善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作用。
《關于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工作的意見》,則是強化了規劃環評的剛性約束,推動項目環評落實規劃環評成果,形成聯動反饋的內部工作機制。
《關于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會商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到,在環境問題較為突出的區域、流域實行規劃環評會商,推進區域、流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
此外,環境保護部還聯合國土資源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等部門建立合作機制、聯合制定并發布文件。
為何重提規劃環評
事實上,早在2002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就確立了規劃環評制度。然而經過了十多年的發展,目前我國環評制度仍然主要針對于建設項目。規劃環評長期滯后于建設項目環評。
2015年12月,環保組織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發布了《十二年來我國規劃環評制度發展與實施觀察》報告。其中寫道:“對環境產生嚴重的、不可以逆影響的,實際往往不是建設項目,而是相關規劃。建設項目通常只是規劃實施的表現形式。”
上述報告列舉了環評制度十多年來的問題:規劃環評的法律地位低、評價范圍窄、支撐規劃環評的導則體系尚未有效建立。
“長期以來,規劃環評編而不評、未評先批、評而不用等現象屢禁不絕。既是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突發環境事件的罪魁禍首,也是布局混亂、產能過剩、開發無序的主要原因。”環保部副部長潘岳亦指出問題的嚴重性。
“落地難”如何破局
陳吉寧認為,當前規劃環評落地難已經成為環評源頭預防作用發揮的“攔路虎”,如果不盡快在制度設計和執行上實現大的突破,不能在參與宏觀綜合決策、優化空間布局和嚴格區域環境準入方面充分發揮重要作用,大范圍的區域和流域環境質量惡化的趨勢將難以遏制。
潘岳這樣表示:這批制度安排的首要重點就是要推動規劃環評落地。以規劃環評為引領,全面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
政策執行方面,環保部還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違法責任追究的通知》,對情節嚴重的環評違法行為,可以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外,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的上述報告亦從規劃環評的范圍、約束力、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等方面對規劃環評的改善提出建議。“規劃環評信息公開任重道遠,特別需要在全本和審查意見公開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報告寫道。
為推進規劃環評落地,環保部目前正在積極推進《環境影響評價法》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的修訂,力爭在明確責任主體、強化管理程序及責任追究等方面取得突破,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已納入立法機關的工作程序。
春節剛過,一系列環評制度性文件密集出臺。2016年2月24日,環保部印發了《關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強空間管制、總量管控和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提升規劃環評質量,充分發揮規劃環評優化空間開發布局、推進區域環境質量改善以及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作用。
除此之外,近期的環評文件還包括《關于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工作的意見》等六個。縱觀這些環評文件,一個重要的關鍵詞,便是“規劃環評”。
圖片來自環保部
環保部近期為何頻頻出拳規劃環評?規劃環評領域有哪些動向?
規劃環評密集出拳
2015年以來,環保部在環評領域掀起了陣陣風暴。先是“紅頂中介”脫鉤,而后嚴格了環評機構資質的審批。與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出拳,意在規劃環評落地。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多次指出:污染防治,防在前、治在后,預防是環保的第一要務。這就要求通過規劃環評在決策鏈前端的早期介入,將“源頭嚴防”理念有機融入產業規劃、城市規劃、流域與區域規劃中。
近期出臺的系列環評制度性文件,則是從不同方面,促使環評可以參與宏觀綜合決策并發揮源頭預防的作用。
其中,《關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強空間管制、總量管控和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切實推進在規劃環評中嚴守“空間、總量、準入”三條紅線,提升規劃環評質量,充分發揮規劃環評優化空間開發布局、推進環境質量改善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作用。
《關于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工作的意見》,則是強化了規劃環評的剛性約束,推動項目環評落實規劃環評成果,形成聯動反饋的內部工作機制。
《關于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會商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到,在環境問題較為突出的區域、流域實行規劃環評會商,推進區域、流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
此外,環境保護部還聯合國土資源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等部門建立合作機制、聯合制定并發布文件。
為何重提規劃環評
事實上,早在2002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就確立了規劃環評制度。然而經過了十多年的發展,目前我國環評制度仍然主要針對于建設項目。規劃環評長期滯后于建設項目環評。
2015年12月,環保組織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發布了《十二年來我國規劃環評制度發展與實施觀察》報告。其中寫道:“對環境產生嚴重的、不可以逆影響的,實際往往不是建設項目,而是相關規劃。建設項目通常只是規劃實施的表現形式。”
上述報告列舉了環評制度十多年來的問題:規劃環評的法律地位低、評價范圍窄、支撐規劃環評的導則體系尚未有效建立。
“長期以來,規劃環評編而不評、未評先批、評而不用等現象屢禁不絕。既是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突發環境事件的罪魁禍首,也是布局混亂、產能過剩、開發無序的主要原因。”環保部副部長潘岳亦指出問題的嚴重性。
“落地難”如何破局
陳吉寧認為,當前規劃環評落地難已經成為環評源頭預防作用發揮的“攔路虎”,如果不盡快在制度設計和執行上實現大的突破,不能在參與宏觀綜合決策、優化空間布局和嚴格區域環境準入方面充分發揮重要作用,大范圍的區域和流域環境質量惡化的趨勢將難以遏制。
潘岳這樣表示:這批制度安排的首要重點就是要推動規劃環評落地。以規劃環評為引領,全面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
政策執行方面,環保部還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違法責任追究的通知》,對情節嚴重的環評違法行為,可以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外,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的上述報告亦從規劃環評的范圍、約束力、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等方面對規劃環評的改善提出建議。“規劃環評信息公開任重道遠,特別需要在全本和審查意見公開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報告寫道。
為推進規劃環評落地,環保部目前正在積極推進《環境影響評價法》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的修訂,力爭在明確責任主體、強化管理程序及責任追究等方面取得突破,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已納入立法機關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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