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實施意見出臺
2011-05-19 10:03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婁底日報
近日,婁底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婁發〔2011〕1號)正式出臺。文件號召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上來,認真學習宣傳、堅決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步伐。
婁底市委一號文件明確了婁底市水利改革發展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要求力爭用5到10年的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局面。基本建成防洪抗旱減災保安體系;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水資源保護和河湖健康保障體系;有利于水利科學發展的制度體系。
文件指出,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步伐,要突出重點。全面完成中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建立全市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與運行管理系統;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四水治理及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防治;提高防汛抗旱應急能力;全面提高城鄉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強水源工程建設;加強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建設;加強農村水能資源利用和管理;加快水文氣象水利信息化和科研能力建設。
要建立穩定多元和持續增長的水利投入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力爭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 2010年高出一倍。加大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市、縣級財政都要設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管理使用,逐年增加投資規模。
市縣級財政要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專項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從城市建設維護稅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澇和水源工程建設。同時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
要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抓緊制定并盡快實施全市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堅決遏制用水浪費,把節水工作貫穿于國民經濟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全過程;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
要加快水利改革發展體制機制創新。加快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加快推進城鄉水務體制改革,逐步成立流域管理機構,逐步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水務統一管理體系。
文件強調,市委一號文件的出臺是我市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和省委一號文件的具體舉措,是指導全市當前和今后水利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水利改革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婁底市委一號文件明確了婁底市水利改革發展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要求力爭用5到10年的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局面。基本建成防洪抗旱減災保安體系;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水資源保護和河湖健康保障體系;有利于水利科學發展的制度體系。
文件指出,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步伐,要突出重點。全面完成中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建立全市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與運行管理系統;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四水治理及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防治;提高防汛抗旱應急能力;全面提高城鄉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強水源工程建設;加強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建設;加強農村水能資源利用和管理;加快水文氣象水利信息化和科研能力建設。
要建立穩定多元和持續增長的水利投入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力爭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 2010年高出一倍。加大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市、縣級財政都要設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管理使用,逐年增加投資規模。
市縣級財政要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專項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從城市建設維護稅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澇和水源工程建設。同時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
要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抓緊制定并盡快實施全市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堅決遏制用水浪費,把節水工作貫穿于國民經濟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全過程;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
要加快水利改革發展體制機制創新。加快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加快推進城鄉水務體制改革,逐步成立流域管理機構,逐步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水務統一管理體系。
文件強調,市委一號文件的出臺是我市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和省委一號文件的具體舉措,是指導全市當前和今后水利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水利改革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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