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嚴控非自然水源水景 鼓勵用再生水
2011-08-31 08:59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中國網
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積極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因地制宜規劃城市水景,從嚴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設。
意見要求,積極探索城市雨水和再生水利用,開展廢水綜合利用,推進中水利用系統建設。水資源緊缺的城市在制定污水處理等規劃時,要同步規劃污水再生利用設施,促進污水資源化利用。
通知還規定,鼓勵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區設置雨水收集利用裝置,建設區域性中水回用系統,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價格機制。各地要積極推廣耐旱性樹種、節水型植物群落和微灌、滴灌、滲灌等技術,大力發展節水型綠化。因地制宜規劃城市水景,從嚴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設。鼓勵引導再生水、雨水、河湖水在園林綠化、洗車、環衛等行業的使用。
浙江省政府就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給出剛性目標:爭取到2015年,在全國率先基本形成綠色建筑發展體系,綠色建筑占當年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達到10%以上。
意見要求,積極探索城市雨水和再生水利用,開展廢水綜合利用,推進中水利用系統建設。水資源緊缺的城市在制定污水處理等規劃時,要同步規劃污水再生利用設施,促進污水資源化利用。
通知還規定,鼓勵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區設置雨水收集利用裝置,建設區域性中水回用系統,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價格機制。各地要積極推廣耐旱性樹種、節水型植物群落和微灌、滴灌、滲灌等技術,大力發展節水型綠化。因地制宜規劃城市水景,從嚴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設。鼓勵引導再生水、雨水、河湖水在園林綠化、洗車、環衛等行業的使用。
浙江省政府就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給出剛性目標:爭取到2015年,在全國率先基本形成綠色建筑發展體系,綠色建筑占當年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達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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