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細化污水處理廠污泥監管
2015-05-25 10:46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中國環境報
甘肅省日前下發《關于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進一步規范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監管,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通知》明確了5項規定。一是落實污水處理廠主體責任。要求污水處理廠對污泥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實施全過程管理,制定并落實污泥環境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設置專門的管理部門或專(兼)職人員,確保污泥妥善處理處置,嚴禁擅自傾倒、堆放和遺撒。二是認真執行污泥轉移聯單制度。污泥轉移要參照危險廢物轉移管理,實行污泥轉移報批制度,污泥轉出單位每年要向轄區環保部門報批一次,轉移過程中嚴格執行一車一聯單。三是做好污泥危險特性鑒別。按照國家和省內要求,對可能具有危險特性的要進行危險屬性鑒別。確定為危險廢物的,按危險廢物管理。四是加大污泥處置全過程監管力度。縣區環保部門要對污泥產生、運輸、處置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市州環保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督查。對非法轉移、擅自處置、造成環境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五是實施信息公開。縣區環保部門要督促城鎮污水處理廠將污泥年產生量和處置情況同污水接收、處理信息一并向社會公布。并要求市州環保部門將本地區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處置等信息,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其他信息一并向社會發布。
《通知》明確了5項規定。一是落實污水處理廠主體責任。要求污水處理廠對污泥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實施全過程管理,制定并落實污泥環境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設置專門的管理部門或專(兼)職人員,確保污泥妥善處理處置,嚴禁擅自傾倒、堆放和遺撒。二是認真執行污泥轉移聯單制度。污泥轉移要參照危險廢物轉移管理,實行污泥轉移報批制度,污泥轉出單位每年要向轄區環保部門報批一次,轉移過程中嚴格執行一車一聯單。三是做好污泥危險特性鑒別。按照國家和省內要求,對可能具有危險特性的要進行危險屬性鑒別。確定為危險廢物的,按危險廢物管理。四是加大污泥處置全過程監管力度。縣區環保部門要對污泥產生、運輸、處置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市州環保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督查。對非法轉移、擅自處置、造成環境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五是實施信息公開。縣區環保部門要督促城鎮污水處理廠將污泥年產生量和處置情況同污水接收、處理信息一并向社會公布。并要求市州環保部門將本地區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處置等信息,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其他信息一并向社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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