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思維完善法規政策
2015-08-10 12:27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中國環境報
理國要道,在于公平公正。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規,是基礎,也是前提。具體到環境保護領域,就是要通過完善環境政策法規引導法治意識提升,通過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推動生態理念實施。
今年上半年,環境政策法規工作重改革、強法治,積極推進6項改革,不斷完善生態文明體制建設,在環境法治、環境經濟政策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積極推進六項改革,創新體制機制
全面深化改革,根本在改革,關鍵在深化,重點在全面。今年上半年,改革是貫穿環境政策法規工作的一條主線。
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試點方案(送審稿)編制完成到《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審議通過,從綠色GDP研究重啟到《環境保護稅法》立法工作推進,再到“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和行政審批改革的推進,體現的都是改革思維。
綜合來看,這些改革,多屬頂層設計層面,是關系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課題。
用制度保證環保責任落實到人——
今年7月1日,中央深改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關于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試點方案》、《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文件,引發廣泛關注。
有分析指出,4份文件從不同層面傳遞出生態文明建設的新動向,釋放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明確政策信號和制度導向。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是環境保護部牽頭的一項重要改革。上半年,環境保護部牽頭編制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試點方案(送審稿)。
為配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環境保護部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推進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納入司法鑒定管理體系,開展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方法研究,指導地方開展典型案例評估,如甘肅武威榮華工貿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環境損害評估等 。
根據安排,下半年,環境保護部將繼續推進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管理體系與司法鑒定管理體系的銜接,探索成立國家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家委員會,繼續推進土壤地下水環境損害評估等相關領域的研究與模型工具開發,編制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總綱等技術規范。
用制度促進經濟綠色發展——
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保法要求,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制定經濟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
為落實這些要求,今年3月底,環境保護部重啟綠色GDP研究項目,致力于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
今年上半年,環境保護部組織起草完成綠色GDP核算有關技術規范,并確定在安徽、海南、四川、云南、深圳、昆明、六安市7個地區開展試點工作。
今年下半年,環境保護部還將支持環境規劃院牽頭推進試點和研究等工作,指導各試點地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對試點地區進行核算技術規范培訓。爭取完成2013年度全國環境經濟核算報告、京津冀地區環境經濟核算報告。
用制度推動自然資源保護——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強調,要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等重大制度為突破口,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今年上半年,環境保護部配合推進“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改革工作,就國家統計局提出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方案(討論稿)》、《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試點方案(討論稿)》,組織對方案“水資源質量及變動表”提出修改建議。
環境保護部還繼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建議下放3項、取消1項,并將環境保護部實施的唯一一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內部審批事項,待國務院審改辦審查決定。
在這一系列制度安排下,各地對保護與發展、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的關系有了更深的認識,執政理念和發展理念都在經歷調整。
健全法律法規,強化環境法治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開始實施。半年多來,環境保護部精心組織了新法宣傳培訓。
據了解,環境保護部舉辦了央企培訓班,對來自52家中央企業的150余名學員進行了宣傳培訓。深入福建、貴州等省有關縣區開展專題調研,了解地方實施新環保法的經驗和問題。配合研究新環保法有關執法解釋。與中國法學會聯合舉辦生態環境法治保障研討會。
根據部署,今年下半年,環境保護部還將著力推動新環保法實施。一是梳理匯總實施中的相關問題,二是繼續抓緊做好配套制度建設,三是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四是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做好新環保法執法檢查工作。
在立法層面,為銜接新環保法,今年7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立法進程加快。
據介紹,《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主要突出了全面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深化企業治污責任、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突出強化公眾參與、明確排污許可的法律地位等內容。
另據記者從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獲悉,環境保護部還開展了《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制(修)訂調研、論證。
完善環境法律法規的同時,環境保護部也在積極推動一些部門規章加快實施。
3月19日,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修訂草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草案)》。
今年4月,《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并于7月正式對外公布,對環境聽證、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支持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等作出明確規定。
在依法行政層面,環境保護部繼續做好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辦理工作。數據顯示,上半年,環境保護部共辦理行政復議案75件、行政訴訟案21件、行政裁決案10件。
行政應訴案件增長迅速。今年上半年的行政訴訟案件數是去年同期(6件)的3.5倍,是去年全年應訴案件數(12件)的1.75倍。行政復議案件數與去年基本持平。
立法、執法強化的同時,環境司法也在持續發力。截至今年3月的數據顯示,全國各級法院設立了382個環境資源審判庭、合議庭、巡回法庭。
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與之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環境保護部關于貫徹實施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通知》同日發布。
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大對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犯罪的懲治力度。
環境立法、執法、司法的強化,指向只有一個,即引導和倒逼企業守法,把過去環境執法“過松、過軟”的狀況徹底改變過來,把守法變成新常態,敢于碰硬,形成高壓態勢。
根據部署,下半年,環境保護部將積極配合做好《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的制(修)訂工作。
環境保護部還將積極推動《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排污許可條例》、《環境監測條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理條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
同時,環境保護部將繼續推動構建環境司法體系。加強與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之間的協作機制,在司法解釋制定、工作銜接機制構建和創新、信息共享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
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以市場手段解決環境問題
根據《“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環境經濟政策要在10個方面取得突破。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上半年的環境經濟政策工作呈現出許多亮點。
——“綠色稅收”政策逐漸完善。
消費稅“綠色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將高污染電池、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含量高的溶劑型涂料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
增值稅“綠色化”。財政部在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及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政策中,首次將“環保綜合名錄”作為稅收優惠的前提條件, 明確“雙高”(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環保綜合名錄”及相關政策制定完成。
一是研究制定“環保綜合名錄(2015年版)(征求意見稿)”,含有“雙高”產品830余項,已廣泛征求相關方面意見。
二是商務部、財政部均明確表示,已被納入“雙高”產品名錄的商品,不納入放開加工貿易、提高出口退稅的考慮范圍;對其他商品,也將其環境污染、環境風險情況作為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之一。
——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
一是編制完成《關于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二是開展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并向國家信用信息平臺報送相關信息。
三是指導地方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湖南、江蘇等省已公布2014年評價結果。
——綠色信貸政策深入實踐。
一是在重慶、江蘇兩地開展環保部門與工商銀行直接共享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等級、環評審批、環境違法等信息的試點工作,工商銀行將根據企業的環境信息,對相關企業采取支持和限制措施。
二是繼續向銀監會、人民銀行報送企業環境信息,供銀監會督促商業銀行落實綠色信貸政策。
——生活方式綠色化配套政策制定基本完成。
起草《關于加快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組織研究提出了覆蓋“衣食住行”各領域和供給、包裝、采購、回收各環節的配套政策措施。
根據部署,下半年,環境保護部將繼續推進環境經濟政策工作:
一是完善綠色稅收政策機制。結合“環保綜合名錄”,研究將更多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在部分商品享受消費稅減免政策研究中,將環保作為重要前提條件。
二是發布環保綜合名錄(2015年版)。將名錄提供發改委等經濟綜合部門,并向社會公布。更深入參與“綠色貿易”政策研究,將“環保綜合名錄”作為政策調整的依據和“環保紅線”。
三是繼續推進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發布“關于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推進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系統建設,與國家信用信息平臺對接。
四是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逐步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企業信息更新和公布制度,年底將繼續向社會公布全國投保企業名單,引導社會公眾關注企業環境風險及其應對手段。
今年上半年,環境政策法規工作重改革、強法治,積極推進6項改革,不斷完善生態文明體制建設,在環境法治、環境經濟政策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積極推進六項改革,創新體制機制
全面深化改革,根本在改革,關鍵在深化,重點在全面。今年上半年,改革是貫穿環境政策法規工作的一條主線。
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試點方案(送審稿)編制完成到《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審議通過,從綠色GDP研究重啟到《環境保護稅法》立法工作推進,再到“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和行政審批改革的推進,體現的都是改革思維。
綜合來看,這些改革,多屬頂層設計層面,是關系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課題。
用制度保證環保責任落實到人——
今年7月1日,中央深改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關于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試點方案》、《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文件,引發廣泛關注。
有分析指出,4份文件從不同層面傳遞出生態文明建設的新動向,釋放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明確政策信號和制度導向。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是環境保護部牽頭的一項重要改革。上半年,環境保護部牽頭編制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試點方案(送審稿)。
為配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環境保護部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推進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納入司法鑒定管理體系,開展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方法研究,指導地方開展典型案例評估,如甘肅武威榮華工貿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環境損害評估等 。
根據安排,下半年,環境保護部將繼續推進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管理體系與司法鑒定管理體系的銜接,探索成立國家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家委員會,繼續推進土壤地下水環境損害評估等相關領域的研究與模型工具開發,編制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總綱等技術規范。
用制度促進經濟綠色發展——
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保法要求,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制定經濟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
為落實這些要求,今年3月底,環境保護部重啟綠色GDP研究項目,致力于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
今年上半年,環境保護部組織起草完成綠色GDP核算有關技術規范,并確定在安徽、海南、四川、云南、深圳、昆明、六安市7個地區開展試點工作。
今年下半年,環境保護部還將支持環境規劃院牽頭推進試點和研究等工作,指導各試點地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對試點地區進行核算技術規范培訓。爭取完成2013年度全國環境經濟核算報告、京津冀地區環境經濟核算報告。
用制度推動自然資源保護——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強調,要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等重大制度為突破口,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今年上半年,環境保護部配合推進“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改革工作,就國家統計局提出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方案(討論稿)》、《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試點方案(討論稿)》,組織對方案“水資源質量及變動表”提出修改建議。
環境保護部還繼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建議下放3項、取消1項,并將環境保護部實施的唯一一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內部審批事項,待國務院審改辦審查決定。
在這一系列制度安排下,各地對保護與發展、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的關系有了更深的認識,執政理念和發展理念都在經歷調整。
健全法律法規,強化環境法治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開始實施。半年多來,環境保護部精心組織了新法宣傳培訓。
據了解,環境保護部舉辦了央企培訓班,對來自52家中央企業的150余名學員進行了宣傳培訓。深入福建、貴州等省有關縣區開展專題調研,了解地方實施新環保法的經驗和問題。配合研究新環保法有關執法解釋。與中國法學會聯合舉辦生態環境法治保障研討會。
根據部署,今年下半年,環境保護部還將著力推動新環保法實施。一是梳理匯總實施中的相關問題,二是繼續抓緊做好配套制度建設,三是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四是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做好新環保法執法檢查工作。
在立法層面,為銜接新環保法,今年7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立法進程加快。
據介紹,《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主要突出了全面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深化企業治污責任、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突出強化公眾參與、明確排污許可的法律地位等內容。
另據記者從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獲悉,環境保護部還開展了《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制(修)訂調研、論證。
完善環境法律法規的同時,環境保護部也在積極推動一些部門規章加快實施。
3月19日,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修訂草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草案)》。
今年4月,《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并于7月正式對外公布,對環境聽證、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支持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等作出明確規定。
在依法行政層面,環境保護部繼續做好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辦理工作。數據顯示,上半年,環境保護部共辦理行政復議案75件、行政訴訟案21件、行政裁決案10件。
行政應訴案件增長迅速。今年上半年的行政訴訟案件數是去年同期(6件)的3.5倍,是去年全年應訴案件數(12件)的1.75倍。行政復議案件數與去年基本持平。
立法、執法強化的同時,環境司法也在持續發力。截至今年3月的數據顯示,全國各級法院設立了382個環境資源審判庭、合議庭、巡回法庭。
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與之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環境保護部關于貫徹實施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通知》同日發布。
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大對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犯罪的懲治力度。
環境立法、執法、司法的強化,指向只有一個,即引導和倒逼企業守法,把過去環境執法“過松、過軟”的狀況徹底改變過來,把守法變成新常態,敢于碰硬,形成高壓態勢。
根據部署,下半年,環境保護部將積極配合做好《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的制(修)訂工作。
環境保護部還將積極推動《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排污許可條例》、《環境監測條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理條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
同時,環境保護部將繼續推動構建環境司法體系。加強與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之間的協作機制,在司法解釋制定、工作銜接機制構建和創新、信息共享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
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以市場手段解決環境問題
根據《“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環境經濟政策要在10個方面取得突破。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上半年的環境經濟政策工作呈現出許多亮點。
——“綠色稅收”政策逐漸完善。
消費稅“綠色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將高污染電池、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含量高的溶劑型涂料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
增值稅“綠色化”。財政部在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及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政策中,首次將“環保綜合名錄”作為稅收優惠的前提條件, 明確“雙高”(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環保綜合名錄”及相關政策制定完成。
一是研究制定“環保綜合名錄(2015年版)(征求意見稿)”,含有“雙高”產品830余項,已廣泛征求相關方面意見。
二是商務部、財政部均明確表示,已被納入“雙高”產品名錄的商品,不納入放開加工貿易、提高出口退稅的考慮范圍;對其他商品,也將其環境污染、環境風險情況作為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之一。
——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
一是編制完成《關于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二是開展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并向國家信用信息平臺報送相關信息。
三是指導地方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湖南、江蘇等省已公布2014年評價結果。
——綠色信貸政策深入實踐。
一是在重慶、江蘇兩地開展環保部門與工商銀行直接共享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等級、環評審批、環境違法等信息的試點工作,工商銀行將根據企業的環境信息,對相關企業采取支持和限制措施。
二是繼續向銀監會、人民銀行報送企業環境信息,供銀監會督促商業銀行落實綠色信貸政策。
——生活方式綠色化配套政策制定基本完成。
起草《關于加快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組織研究提出了覆蓋“衣食住行”各領域和供給、包裝、采購、回收各環節的配套政策措施。
根據部署,下半年,環境保護部將繼續推進環境經濟政策工作:
一是完善綠色稅收政策機制。結合“環保綜合名錄”,研究將更多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在部分商品享受消費稅減免政策研究中,將環保作為重要前提條件。
二是發布環保綜合名錄(2015年版)。將名錄提供發改委等經濟綜合部門,并向社會公布。更深入參與“綠色貿易”政策研究,將“環保綜合名錄”作為政策調整的依據和“環保紅線”。
三是繼續推進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發布“關于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推進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系統建設,與國家信用信息平臺對接。
四是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逐步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企業信息更新和公布制度,年底將繼續向社會公布全國投保企業名單,引導社會公眾關注企業環境風險及其應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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