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水價每噸1.52元方案獲多數代表贊同
2012-12-24 11:59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武漢晨報
居民生活供水價是調到每噸1.55元還是1.52元?昨天,我市召開中心城區供水價格調整改革聽證會,對市物價局公布的兩套水價方案進行討論。參會的20位聽證代表之中,有15位代表贊同相對便宜的方案二,即供水價每噸1.52元;還有5位聽證代表贊同方案一,即供水價每噸1.55元。
參會的20位聽證代表中,消費者9人,經營者2人,其他利益相關方2人,專家學者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協委員1人,政府相關部門3人。經過三個小時的激烈討論,與會代表一致認為,能夠接受供水價格的適當上調。但是,市水務集團等單位高達24.14%的漏損率成為代表們熱議的焦點,大部分代表認為,盡管這些漏損未全部計入成本核算,但造成的企業虧損,最終還是影響全市供水良性發展,企業應該抓好內部管理,提高效益。
市物價局副局長李旭東表示,我市中心城區供水價格調整改革聽證會,是我市首次“曬成本”的價格聽證,向社會公布水價的成本監審數據,公開接受市民監督,整個聽證流程符合相關規定。該局將會搜集聽證代表、旁聽代表的建議,連同聽證報告一起向市政府匯報,并將合理化建議轉達給企業。待市政府確定最終價格方案后,會在七天內將價格通過公告方式在媒體上公布。
此前,市物價局官網上公布供水價格成本監審報告,市物價局成本監審分局在核定供水成本時,在企業提供的數據之上,共擠掉高達1.92億元的“水分”,這也是我市首次制訂價格時對外“曬成本”。
用戶類別 現行供水價格(元/噸) 方案一(調整幅度) 方案二(調整幅度)
居民生活用水 1.10 1.55 41% 1.52 38.18%
行政事業用水 1.50 2.35 56.67% 2.35 56.67%
工業生產用水 1.65 42.42% 42.42%
經營服務用水 2.35 0 0
特種用水 4.80 9.00 87.50% 9.00 87.50%
平均水價 1.34 1.81 34.97% 1.78 33.02%
︵三項合并為非居民用水︶
聽證代表熱議焦點:
[ 焦點一 ]
方案二能否“去零取整”降為每噸1.5元
南京、廈門等城市的居民水價都是整數,方便市民計算用水費用。聽證會上,有消費者代表建議,我市的居民供水價格能否效仿其他城市,將價格“去零取整”,以方案二為例,即居民生活供水價格為每噸1.52元降至1.50元。
據稱,根據市物價部門提供的材料,我市居民水價的調整幅度在40%以內,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我市是繼廣州之后全國第二個公開“曬成本”的城市,并且在成本監審之中擠掉了1.92億元的“水份”,適當的價格調整是合理的。
[ 焦點二 ]
供水企業高達24.14%的漏損率
誰該為此“埋單”?
昨天的聽證會上,供水企業最高24.14%的漏損率成為現場最大的爭議焦點,多位代表認為,盡管漏損率并未全部計入供水成本,但是如此大的漏損率是不應該的,供水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效率。
專家代表楊開就指出,武漢的供水漏損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全國高一些城市也只有18%~20%,除去一般因素,漏損率之中仍有5%需要內部消化。
消費者代表李鳴輝認為,供水企業每年21.65%的漏損率,雖然并未全部計入成本,但最終大家還是為此“埋單”了,供水企業應該改進工作的方式,減少不必要的漏損。
根據建設部相關規定,企業供水管網的漏損率不應高于12%,當居民用水按戶抄表的水量大于70%時,可以增加1%,那么我市供水企業的管網漏損率不應高于13%。
此外,在如此高的漏損率之中,有部分是人為造成的,應予以重視。消費者代表李鳴輝就提出,供水企業的大量漏損,比如施工方的胡亂挖地基,像這類行為應該譴責,必要的時候應進行處罰;比如房產企業故意使用劣質水管,都是可以按規定處罰的。
還有消費者代表也認為,治理管網的漏損率,應該出臺相關的規定,對于野蠻施工造成的水管破裂等行為,要嚴肅處罰。
[ 焦點三 ]
水價提高后的補貼范圍應擴大
居民水價調整后,在對城市低保家庭保持原有水價補貼不變的前提下,適當增加補貼。昨天,有多名代表提出,除了城市低保家庭,殘疾人家庭和重大疾病家庭,同樣需要關注,建議給予補貼。
王貴香代表提出,她所在社區里,殘疾人家庭和重大疾病家庭有上百戶,這些家庭也很困難,希望政府增加補貼范圍。孫建云代表也認為,對于這部分人群的水費應適當減免或者補貼。
[ 焦點四 ]
經營服務用水為何沒調?
根據市物價局公布的水價調整方案,居民用水、行政事業用水、工業生產用水、特種用水價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調,只有經營服務用水價格不變。消費者代表張淑靜認為,建議非居民用水價格也同步調整,經營服務用水的量不大,但也不應該忽略。
張淑靜代表還認為,以節約用水為宗旨,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那么其他用水價格也應該同步實行階梯水價,尤其是用水量大的企業,這樣才能達到全社會節約用水目的。
[ 焦點五 ]
水價上調,水質應同步提高
水價提高了,自來水的質量也應該提高。消費者代表蘆國勝認為,水價調高后,我市的自來水質量還要更上一層樓,力爭成為全國水源的首位。孫建云代表則建議,改善社區的自來水質,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提供直飲水。
還有消費者代表認為,聽證會公告應該提前半年發布,同時適當延長新價格的實施期,比如三個月的緩沖期,讓市民逐漸接受新價格,消除社會對于聽證會“逢會必漲”的疑慮。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方案“二選一”
[ 方案解讀 ]
根據市物價局公布的聽證方案,此次供水價格調整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水價分類由五類簡化為三類,現行五類水價中的行政、工業、經營服務用水類別合并成非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同價。簡化后的用水類別分為三類,即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及特種用水。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仍實行階梯式水價制度,價格調整有兩個方案備選。
按照兩個方案,階梯式水價計量分為三級,按1:1.5:2的級差計算。方案一:第一級為1.55元;第二級為2.325元;第三級為3.10元;方案二:第一級為1.52元;第二級為2.28元;第三級為3.04元。
對城市低保家庭,在保持原有水價格補貼不變的前提下,適當增加補貼,并在城市供水價格提高后,盡快將低保家庭補貼落實到位。
保持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對已安裝一戶一表的用戶,嚴格執行規定的階梯式計量標準;同時,繼續推進一戶一表工程建設,提高全社會節約用水意識,減少浪費。
據悉,現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為,25噸以下1.1元/噸;25至33噸1.65元/噸;33噸以上2.2元/噸(均不含0.8元/噸的污水處理費)。
對居民生活影響的預測分析
以四口之家每月用水量20噸為例。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每戶每月增加水費支出9元;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每戶每月增加水費支出8.4元。
水費支出占2011年我市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978.17元的0.39%(方案一)、0.38%(方案二),水價調整對絕大多數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同時,繼續對低保家庭實行調價補貼政策,調價對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消費沒有影響。
參會的20位聽證代表中,消費者9人,經營者2人,其他利益相關方2人,專家學者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協委員1人,政府相關部門3人。經過三個小時的激烈討論,與會代表一致認為,能夠接受供水價格的適當上調。但是,市水務集團等單位高達24.14%的漏損率成為代表們熱議的焦點,大部分代表認為,盡管這些漏損未全部計入成本核算,但造成的企業虧損,最終還是影響全市供水良性發展,企業應該抓好內部管理,提高效益。
市物價局副局長李旭東表示,我市中心城區供水價格調整改革聽證會,是我市首次“曬成本”的價格聽證,向社會公布水價的成本監審數據,公開接受市民監督,整個聽證流程符合相關規定。該局將會搜集聽證代表、旁聽代表的建議,連同聽證報告一起向市政府匯報,并將合理化建議轉達給企業。待市政府確定最終價格方案后,會在七天內將價格通過公告方式在媒體上公布。
此前,市物價局官網上公布供水價格成本監審報告,市物價局成本監審分局在核定供水成本時,在企業提供的數據之上,共擠掉高達1.92億元的“水分”,這也是我市首次制訂價格時對外“曬成本”。
用戶類別 現行供水價格(元/噸) 方案一(調整幅度) 方案二(調整幅度)
居民生活用水 1.10 1.55 41% 1.52 38.18%
行政事業用水 1.50 2.35 56.67% 2.35 56.67%
工業生產用水 1.65 42.42% 42.42%
經營服務用水 2.35 0 0
特種用水 4.80 9.00 87.50% 9.00 87.50%
平均水價 1.34 1.81 34.97% 1.78 33.02%
︵三項合并為非居民用水︶
聽證代表熱議焦點:
[ 焦點一 ]
方案二能否“去零取整”降為每噸1.5元
南京、廈門等城市的居民水價都是整數,方便市民計算用水費用。聽證會上,有消費者代表建議,我市的居民供水價格能否效仿其他城市,將價格“去零取整”,以方案二為例,即居民生活供水價格為每噸1.52元降至1.50元。
據稱,根據市物價部門提供的材料,我市居民水價的調整幅度在40%以內,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我市是繼廣州之后全國第二個公開“曬成本”的城市,并且在成本監審之中擠掉了1.92億元的“水份”,適當的價格調整是合理的。
[ 焦點二 ]
供水企業高達24.14%的漏損率
誰該為此“埋單”?
昨天的聽證會上,供水企業最高24.14%的漏損率成為現場最大的爭議焦點,多位代表認為,盡管漏損率并未全部計入供水成本,但是如此大的漏損率是不應該的,供水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效率。
專家代表楊開就指出,武漢的供水漏損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全國高一些城市也只有18%~20%,除去一般因素,漏損率之中仍有5%需要內部消化。
消費者代表李鳴輝認為,供水企業每年21.65%的漏損率,雖然并未全部計入成本,但最終大家還是為此“埋單”了,供水企業應該改進工作的方式,減少不必要的漏損。
根據建設部相關規定,企業供水管網的漏損率不應高于12%,當居民用水按戶抄表的水量大于70%時,可以增加1%,那么我市供水企業的管網漏損率不應高于13%。
此外,在如此高的漏損率之中,有部分是人為造成的,應予以重視。消費者代表李鳴輝就提出,供水企業的大量漏損,比如施工方的胡亂挖地基,像這類行為應該譴責,必要的時候應進行處罰;比如房產企業故意使用劣質水管,都是可以按規定處罰的。
還有消費者代表也認為,治理管網的漏損率,應該出臺相關的規定,對于野蠻施工造成的水管破裂等行為,要嚴肅處罰。
[ 焦點三 ]
水價提高后的補貼范圍應擴大
居民水價調整后,在對城市低保家庭保持原有水價補貼不變的前提下,適當增加補貼。昨天,有多名代表提出,除了城市低保家庭,殘疾人家庭和重大疾病家庭,同樣需要關注,建議給予補貼。
王貴香代表提出,她所在社區里,殘疾人家庭和重大疾病家庭有上百戶,這些家庭也很困難,希望政府增加補貼范圍。孫建云代表也認為,對于這部分人群的水費應適當減免或者補貼。
[ 焦點四 ]
經營服務用水為何沒調?
根據市物價局公布的水價調整方案,居民用水、行政事業用水、工業生產用水、特種用水價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調,只有經營服務用水價格不變。消費者代表張淑靜認為,建議非居民用水價格也同步調整,經營服務用水的量不大,但也不應該忽略。
張淑靜代表還認為,以節約用水為宗旨,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那么其他用水價格也應該同步實行階梯水價,尤其是用水量大的企業,這樣才能達到全社會節約用水目的。
[ 焦點五 ]
水價上調,水質應同步提高
水價提高了,自來水的質量也應該提高。消費者代表蘆國勝認為,水價調高后,我市的自來水質量還要更上一層樓,力爭成為全國水源的首位。孫建云代表則建議,改善社區的自來水質,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提供直飲水。
還有消費者代表認為,聽證會公告應該提前半年發布,同時適當延長新價格的實施期,比如三個月的緩沖期,讓市民逐漸接受新價格,消除社會對于聽證會“逢會必漲”的疑慮。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方案“二選一”
[ 方案解讀 ]
根據市物價局公布的聽證方案,此次供水價格調整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水價分類由五類簡化為三類,現行五類水價中的行政、工業、經營服務用水類別合并成非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同價。簡化后的用水類別分為三類,即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及特種用水。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仍實行階梯式水價制度,價格調整有兩個方案備選。
按照兩個方案,階梯式水價計量分為三級,按1:1.5:2的級差計算。方案一:第一級為1.55元;第二級為2.325元;第三級為3.10元;方案二:第一級為1.52元;第二級為2.28元;第三級為3.04元。
對城市低保家庭,在保持原有水價格補貼不變的前提下,適當增加補貼,并在城市供水價格提高后,盡快將低保家庭補貼落實到位。
保持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對已安裝一戶一表的用戶,嚴格執行規定的階梯式計量標準;同時,繼續推進一戶一表工程建設,提高全社會節約用水意識,減少浪費。
據悉,現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為,25噸以下1.1元/噸;25至33噸1.65元/噸;33噸以上2.2元/噸(均不含0.8元/噸的污水處理費)。
對居民生活影響的預測分析
以四口之家每月用水量20噸為例。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每戶每月增加水費支出9元;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每戶每月增加水費支出8.4元。
水費支出占2011年我市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978.17元的0.39%(方案一)、0.38%(方案二),水價調整對絕大多數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同時,繼續對低保家庭實行調價補貼政策,調價對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消費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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