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嚴查非法滲井滲坑污染地下水企業
2013-04-27 09:52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騰訊網
4月26日,由環保部會同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水利部聯合編制的《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下發。在該《方案》中透露,部分中小型企業產生的廢水未加處理通過滲井、滲坑違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在接下來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應嚴厲查處此類違法行為。
2013年春節期間,網傳山東濰坊“有企業將污水通過高壓水井壓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層,將地下水徹底污染”。隨后,多家媒體派出記者赴濰坊采訪調查,環保部、山東省環保廳和濰坊市縣兩級環保部門也分別派人進行“暗訪”和現場檢查。
2月17日,濰坊市政府在排查境內700余家企業后,正式回應稱未發現千米高壓井排污現象,并表示歡迎網友舉報。2月20日,環保部相關負責人通過中國廣播網表態,地方環保部門已經赴現場暗訪,目前尚未發現企業通過高壓水井向地下排污的情況,但調查仍在開展。
時隔近3個多月,環保部終于在此次公布的《方案》中坦誠華北地區存在中小型企業通過滲井、滲坑等方式違法向地下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這種方式雖不同于高壓井,但部分企業向地下水排污的現象被證實。
《方案》要求,有關單位應嚴格按照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要求,切實履行監測、管理和治理責任,防范地下水環境風險。對于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或通過高壓灌注、滲井、滲坑等惡意違法排污的企業,應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并處罰款。對于嚴重污染環境構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方案》指出,華北地下水污染防治需加強地下水環境保護執法力度,重點檢查工業企業的廢水排放去向、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液的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等情況。其中,通過高壓灌注、滲井、滲坑、廢棄井等惡意排放廢水的企業是嚴查重點。
《方案》還要求,積極推進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及時公布地下水環境保護執法的調查、查處和調解結果。
2013年春節期間,網傳山東濰坊“有企業將污水通過高壓水井壓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層,將地下水徹底污染”。隨后,多家媒體派出記者赴濰坊采訪調查,環保部、山東省環保廳和濰坊市縣兩級環保部門也分別派人進行“暗訪”和現場檢查。
2月17日,濰坊市政府在排查境內700余家企業后,正式回應稱未發現千米高壓井排污現象,并表示歡迎網友舉報。2月20日,環保部相關負責人通過中國廣播網表態,地方環保部門已經赴現場暗訪,目前尚未發現企業通過高壓水井向地下排污的情況,但調查仍在開展。
時隔近3個多月,環保部終于在此次公布的《方案》中坦誠華北地區存在中小型企業通過滲井、滲坑等方式違法向地下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這種方式雖不同于高壓井,但部分企業向地下水排污的現象被證實。
《方案》要求,有關單位應嚴格按照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要求,切實履行監測、管理和治理責任,防范地下水環境風險。對于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或通過高壓灌注、滲井、滲坑等惡意違法排污的企業,應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并處罰款。對于嚴重污染環境構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方案》指出,華北地下水污染防治需加強地下水環境保護執法力度,重點檢查工業企業的廢水排放去向、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液的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等情況。其中,通過高壓灌注、滲井、滲坑、廢棄井等惡意排放廢水的企業是嚴查重點。
《方案》還要求,積極推進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及時公布地下水環境保護執法的調查、查處和調解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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