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家福無風險盈利 供銷商4成貨款被讓利
2011-01-24 10:47 分類:企業專欄 來源:經濟觀察報
在收取各種服務費和扣款之外,安徽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合家福超市”),通過要求供應商保證其5%-40%不等的毛利率,獲得了無風險的盈利。
部分供應商認為,合家福超市的做法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抬升了消費者的購物成本。合家福超市則表示,公司沒有違法違規,零售商要求供應商保證毛利率很正常,是雙方協商的結果。
憑借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收取各種通道費用,是以家樂福為代表的內外資零售企業在國內市場獲取利潤的主渠道。在此基礎上賺取約定比例的進銷差價,正在成為部分零售商的盈利新來源,供應商和消費者則成為超市利潤擴大的買單者。
毛利率之爭
25%-30%,這是合家福超市要求蚌埠市一家酒類供應商保證的毛利率,雙方在合同中對此進行了明確。
在上述供應商與合家福簽訂的代銷合同中,約定合同所屬附件商品清單上所列示的零售價格扣除25%-30%作為供貨價格。同時明確,該供應商承諾其提供商品的供應價是蚌埠市最低供應價,否則視為供應商違約,供應商應及時改正,除向合家福賠償差價外,還要按差額的十倍支付合家福違約金。
按照供應商的解讀,這些條款是合家福強行實行的霸王條款,合家福通過合同確保了自身25%-30%的毛利率,后果是直接提升了20%左右的零售價格,買單的是消費者。
該供應商稱,同樣在蚌埠開有門店的外資超市,合同中沒有直接規定毛利率的條款。如果這些零售商在同一種商品上的零售價格低于合家福,合家福也會調低售價,并要求供應商相應調低供貨價格。
曾擔任家樂福門店店長的零售業資深人士王濤認為,合家福超市的這些做法相當于零售商把通過降價爭奪市場的成本全部轉嫁給供應商,零售商自己不承擔任何風險,利潤也不會受到影響,有違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
針對供應商的指責,合家福超市總經理趙啟國表示,超市要求供應商保證毛利率,是很正常的做法。公司與供應商的交易是公平的,所有的合同條款都經過律師審核,沒有違法國家的法律法規。
合家福超市是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徽百大合家?!?設在蚌埠的分公司,目前在蚌埠擁有24家門店,是當地最大的連鎖零售企業。
合家福超市一位采購人員表示,公司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是在參考周邊市場售價并經雙方公平協商后確定的。合同中對不同商品的毛利率約定不同,沒有硬性規定,例如水、奶的毛利率約6%,飲料10%左右,一線品牌酒10%-15%,三四線品牌酒的毛利能達到20%甚至更高。
超市盈利通道
據部分供應商反映,合家福超市除明確規定供應商要保證的毛利率外,還向供應商收取各種費用和扣點。比如前述酒類供應商與合家福超市簽訂的代銷合同中約定,后者要收取4%的結算貨款作為廣告費,還要收取數量不等的新增門店陳列服務費用。
該供應商表示,加上被收取的25%-30%毛利率,他所在的企業要向合家福超市交納的各種費用和扣點,合計接近總貨款的40%,明顯高于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的收費水平。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零售業從供不應求轉向供過于求,掌握渠道的零售商獲得強勢地位。由于供應商數量眾多且大多規模較小,為了進入超市系統而不得不向零售商交納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
零供關系失衡背景下出現的這一模式,使零售商與供貨商之間的矛盾時有出現,雙方圍繞進場費、采購價格、銷售返點、貨款支付等利益問題出現過諸多爭執。
最近兩年,國內一些零售企業開始嘗試減少對供應商的收費,轉而通過增大進銷差價獲取利潤,這種盈利模式的回歸目前仍在探索之中。在業內人士看來,合家福超市的做法表面來看是在減少對進場費的依賴,但要求供應商保證毛利率的條款只是單方面確保了自己的利益,沒有兼顧上游供應商和下游消費者的利益。
部分供應商認為,合家福超市的做法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抬升了消費者的購物成本。合家福超市則表示,公司沒有違法違規,零售商要求供應商保證毛利率很正常,是雙方協商的結果。
憑借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收取各種通道費用,是以家樂福為代表的內外資零售企業在國內市場獲取利潤的主渠道。在此基礎上賺取約定比例的進銷差價,正在成為部分零售商的盈利新來源,供應商和消費者則成為超市利潤擴大的買單者。
毛利率之爭
25%-30%,這是合家福超市要求蚌埠市一家酒類供應商保證的毛利率,雙方在合同中對此進行了明確。
在上述供應商與合家福簽訂的代銷合同中,約定合同所屬附件商品清單上所列示的零售價格扣除25%-30%作為供貨價格。同時明確,該供應商承諾其提供商品的供應價是蚌埠市最低供應價,否則視為供應商違約,供應商應及時改正,除向合家福賠償差價外,還要按差額的十倍支付合家福違約金。
按照供應商的解讀,這些條款是合家福強行實行的霸王條款,合家福通過合同確保了自身25%-30%的毛利率,后果是直接提升了20%左右的零售價格,買單的是消費者。
該供應商稱,同樣在蚌埠開有門店的外資超市,合同中沒有直接規定毛利率的條款。如果這些零售商在同一種商品上的零售價格低于合家福,合家福也會調低售價,并要求供應商相應調低供貨價格。
曾擔任家樂福門店店長的零售業資深人士王濤認為,合家福超市的這些做法相當于零售商把通過降價爭奪市場的成本全部轉嫁給供應商,零售商自己不承擔任何風險,利潤也不會受到影響,有違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
針對供應商的指責,合家福超市總經理趙啟國表示,超市要求供應商保證毛利率,是很正常的做法。公司與供應商的交易是公平的,所有的合同條款都經過律師審核,沒有違法國家的法律法規。
合家福超市是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徽百大合家?!?設在蚌埠的分公司,目前在蚌埠擁有24家門店,是當地最大的連鎖零售企業。
合家福超市一位采購人員表示,公司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是在參考周邊市場售價并經雙方公平協商后確定的。合同中對不同商品的毛利率約定不同,沒有硬性規定,例如水、奶的毛利率約6%,飲料10%左右,一線品牌酒10%-15%,三四線品牌酒的毛利能達到20%甚至更高。
超市盈利通道
據部分供應商反映,合家福超市除明確規定供應商要保證的毛利率外,還向供應商收取各種費用和扣點。比如前述酒類供應商與合家福超市簽訂的代銷合同中約定,后者要收取4%的結算貨款作為廣告費,還要收取數量不等的新增門店陳列服務費用。
該供應商表示,加上被收取的25%-30%毛利率,他所在的企業要向合家福超市交納的各種費用和扣點,合計接近總貨款的40%,明顯高于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的收費水平。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零售業從供不應求轉向供過于求,掌握渠道的零售商獲得強勢地位。由于供應商數量眾多且大多規模較小,為了進入超市系統而不得不向零售商交納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
零供關系失衡背景下出現的這一模式,使零售商與供貨商之間的矛盾時有出現,雙方圍繞進場費、采購價格、銷售返點、貨款支付等利益問題出現過諸多爭執。
最近兩年,國內一些零售企業開始嘗試減少對供應商的收費,轉而通過增大進銷差價獲取利潤,這種盈利模式的回歸目前仍在探索之中。在業內人士看來,合家福超市的做法表面來看是在減少對進場費的依賴,但要求供應商保證毛利率的條款只是單方面確保了自己的利益,沒有兼顧上游供應商和下游消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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